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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專區留不留? 法規問題先協調 橋科環評暫緩

焦點事件記王子豪報導

由於農委會與內政部在法規適用上的爭議,環保署12號暫時擱置「橋頭科學園區」的環評範疇界定。(攝影:王子豪)

「橋頭科學園區」計畫,在預定地上現有有機農戶、而農委會基於《有機農業促進法》規定,對開發案有不同意見,12號在環保署環評「範疇界定」被喊暫停。最後決議由內政部、農委會、高雄市政府、科技部間召開協調會後再行討論,時間應在520內閣改組之後。

前情提要

中崎有機專區農民呼籲勿因科學園區開發犧牲有機農業用地:〈橋頭科學園區爭議多 有機農民十年心血恐成空

位在橋頭「新市鎮」二期發展區上的橋頭科學園區計畫,面積約260公頃,其中包括了30餘公頃的「中崎有機農業專用區」。去年(2019)《有機農業促進法》施行,因此和「新市鎮」的法源《新市鎮開發條例》出現衝突。

農委會認為中崎專區應適用《有機農業促進法》第6條2項「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可供農業使用者,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而專區就有有機農民在耕種,認為應保留現況,持續作有機農業使用。

但內政部代表則表示,中崎有機農業專區位於「新市鎮」的住宅用地與公共設施用地上,內政部認為是「開發前的臨時性使用」,而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1條,應該在主管機關通知整體開發時,自行無條件的拆除,配合開發。

在兩個部會適用法律有爭議的情況下,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建議等營建署與農委會協調後,再開範疇界定會議。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也認為,法律競合問題,環保署或環評委員也無法置喙,可以交由內政部與農委會協調。

立委張其祿則指出,內政部已於3月24日函請農委會釐清,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就壓著不處理,不知道是不是520後要回學校、不想批了?立委陳椒華也認為,520內閣定案之後或許會比較清楚,建議暫停會議。

科技部說,橋科計畫由行政院核定,南科管理局無權自行變更範圍。如果要剔除中崎、變更範圍,就需要重作可行性評估等程序、再交政院核定,也有可能在變更範圍後就不符效益而不開發了,所以包不包括中崎確實要先決定,才能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