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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船舶檢疫升級 業界憂配套不足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一艘正在進港的漁船(攝影:王子豪)

5月1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漁船的防疫措施升級,有更多的遠洋漁船返台後需要先檢疫14天。但有業界人士表示,如果延長船隻靠泊的時間,就需要考量港口可實際接收多少漁船的問題,政府應盡速完繕必要的配套措施。

曾停靠外國港口、或與其他船隻在海上有接觸史的遠洋漁船,依5月前的規定,原本如果「全程」、或返程時「超過30天」沒有海上接觸史,即可不必檢疫14天;但5月1日後,漁業署修改規定,只有未曾停靠外國港口、且全程皆無海上接觸史的船隻才能免除檢疫14天,而讓更多的遠洋漁船返台後需要先檢疫14天。

一名不願具名的業界人士以近期將返台的魷釣船為例 ,指出這批船大約7、80艘,上半年在西南大西洋捕魷魚,主要會集中在5月底、6月返台,原本返台回到港口後的工作,包括卸魚、更換漁具、加油等,整備完成後就會再出港,下半年會到北太平洋捕秋刀魚。

但因應5月1日起船舶防疫升級,載有境外僱用船員的遠洋漁船,可能會花多一倍的時間靠泊在港口;業界人士表示,原本在漁汛期後,港口的船席位數就比較不足,以魷釣船來說,主要就是使用高雄前鎮漁港,過去在大家接續使用的情況下,先回來的船、整備完就先出去了,港口還能消化;若港口船席稍有不足,也可能使用到規模比較小的小港漁港。但如果這近80艘的漁船都要多花費14天在港口,等於同時間內,會有更多漁船有靠泊的需求,就會有很多實務上需要解決的問題。

業界人士解釋,這麼多船,不是都開進港口就沒事了。後續問題例如,需要檢疫14天的話,船隻要靠泊那裡?有多少可以卸魚的船席?靠泊後仍需要用電,岸上能不能供應船隻的用電?如果需要另外使用發電機,那麼多船產生的噪音、排氣會不會產生問題?如果要待在船上檢疫,那麼多人的生活廢水會不會造成問題?業界人士認為,這些都是中央、地方政府應該盡速進行規劃的事項;也應該多與產業界溝通,才會知道現場實際的情況與可能遇到的難處。

3月19日起,指揮中心原則上不同意外籍人士入境;但因應遠洋漁船上境外僱用外籍船員的特殊性,4月1日起配合實務放寬,遠洋漁船若「全程」、或「30天」以上沒有海上接觸史,可入境並不須檢疫14天;5月1日起則作出調整,只有全程都沒有海上接觸史、或是船員不下船入境,才能免除檢疫14天。如西南大西洋這種較遠的漁場,因為航程遠而有條件達成「30天無海上接觸史」,但也因為航程遠有補給等需求,不太可能全程沒有海上接觸史。

依《外國人臨時入國許可辦法》第9條第1項第4款第1目,境外僱用的外籍船員在台灣最久能待14天,這也是遠洋漁船靠泊後,實務作業最久會花到的時間;但因應疫情,漁業署給需要檢疫船隻的境外僱用船員28天的入國期限,而其中前14天是用來檢疫,不得進行整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