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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假招工 想用外勞 工會幹部真應聘 要爭勞權

宏達電去年遭解聘員工今重返崗位。(攝影:陳品存)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陳品存報導

知名智慧型手機生產大廠宏達電去年(2015)8、9月間以虧損為由解雇桃園廠區200多名勞工,且未依照程序進行解雇,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遭解僱的其中兩名工人趙建輝、黃春安由於今年(2016)4月初宏達電重新招募時前往應徵成功,得以在今天(5/11)重返宏達電,並在報到前召開記者會,指出是因為宏達電計畫未來要聘雇外勞,才不得不錄用本勞。

桃園電子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林芸說,今年2月宏達電傳出營收回溫,是因為去年大量解僱工人後,透過四家派遣公司在短時間內,大量聘用多達2,000名派遣工,壓低人事成本,但這些派遣工的勞動條件惡劣,且隨時可能被解雇,依照《大解法》第9條規定,有人力需求時須先聘用先前解雇的勞工,但宏達電並未遵行,之前趙、黃兩人甚至去應徵派遣工,也沒有被錄取,黃春安說這次之所以可以回來工作,是因為公司以後要聘用外勞,無法拒絕前來應徵的本地勞工。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47條,聘雇外勞之前需辦理國內招募,招募不足才得以申請聘用外勞,林芸說,這次宏達電的招募開出月薪21,116的低薪、12小時兩班制、月休8天等等低劣的勞動條件,根本招不到本地勞工,說明了宏達電公告徵求只是虛擬招募,等招募不足額後就可以申請聘用外勞,目的還是降低人事成本。

趙建輝同時也是現任桃園電子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他表示接受低薪條件重返宏達電工作,是希望可以繼續爭取勞權,宣示重返後要為改善工人的勞動條件努力。桃園電子產業工會今也重申去年的大量解僱是非法行為,呼籲宏達電勿再非法解雇員工,否則不排除繼續升高抗爭。另外也呼籲宏達電員工加入桃園電子產業工會,由於去年大量解僱期間由資方成立的工會不作為,使得勞資協商完全掌握在資方手中,工人若不自己組織工會無法爭取應有的權益。

桃園電子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趙建輝說,接受低薪條件重返宏達電工作,是希望可以繼續爭取勞權,宣示重返後要為改善工人的勞動條件努力。(攝影:陳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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