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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掏空 高教工會籲永達校產收歸公有

高教工會主任陳書涵批長達三年的轉型期根本是永達校董事會掏空天堂。(攝影:陳品存)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陳品存報導

前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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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大學退場問題,即將上任的蔡英文政府、政務委員林萬億數度提出成立專案辦公室,投入50億基金,提供誘因促大學退場、轉型。 高教工會5月2日召開記者會,舉出永達退場案例,批評新政府提的作法並未直視問題核心,認為若不解決私校「假退場,真掏空」現象,無論提出何種退場轉型辦法,都只是提供私校未來持續掏空校產的捷徑。

教育部依照現行退場機制以「輔導改善與停辦原則」,允許永達停辦後擁有長達3年的轉型期,永達於2014年8月停辦至今一年多,去年(2015)曾提出的社福機構「台一天賞村」轉型計畫(相關報導)已經遭教育部駁回,至今無後續計畫消息,經高教工會持續追蹤,指出宣布停辦後在沒有學生、老師的情況下,永達轉型期間仍然支出3億元,校務資產減損了1.7億元,而104學年度董事會支出預算較上年度擴編5成,資金流向與用途皆未在財報中詳細載明,但依照相關規定,轉型期的校務運作完全由董事會主導,沒有任何監督機制可管,高教工會主任陳書涵直批,長達3年的轉型期根本是校方的掏空天堂。

在教部核准停辦前,永達就開始悄悄變賣校房資產,2013年9月聲稱變賣所得,會用作老師資遣費,解決欠債問題,但至今資遣費問題尚未解決,大樓卻已經賣給永達校董事會中王氏家族之成員,透過處分資產以償還債務的方式,將校產轉移到董事會自己人手中,積欠教師的費用置之不理,前永達教師賴福林表示,51名教師為了討回6千萬資遣費與欠薪至今仍在進行民事訴訟。

高教工會指出,按《私立學校法》的規定,解散後資產是依照各校的捐助章程規定處置,而永達的「捐助章程」25條規定,校產由董事會決議處之,也就是說,不管未來永達轉型或是解散,校產都將由董事會處置,陳書涵說,現在轉不轉型已經不是重點,工會訴求教育部應立即解散並重組永達董事會,清算校產並歸為公有。

另外工會也提出,遭列管、輔導之院校應立即重組董事會納入工會教師代表,於確保教職員生權益以及校產歸為公有的前提下,再討論是否停辦或轉型,若最終仍須停辦的學校必須妥善處理教職員生安置、畢業問題,依法解散後將校產捐贈政府或其他公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