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梁家瑋報導
今日(4/27),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政大研究生學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大違法將「勞雇型」助理的保費轉嫁到助理身上,並藉由較低的薪資,逼迫學生自行選擇「學習型」助理,工作完全相同,薪資卻有1,500元的價差,導致全政大600多名助理只有2個人選擇勞雇型。
大學兼任助理納保爭議已持續多年。去年(2015)六月,勞動部與教育部發佈的指導原則中,將助理分為「學習型」與「勞雇型」,學習型助理以「學習為主要目的」,不用保勞健保;勞雇型助理則是僱傭關係,要依法納保。之後,各大專院校紛紛以各種名義逃避納保,例如師大提出的「師徒制」方案(參考)。
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高若想指出,教育部分出勞雇型與學習型後,一開始政大表示助理工作的目的不是學習,會全面納保,但很快就改變立場。去年9月,政大要求所有助理簽署一份「學習關係認定表」,全面轉為學習型,若不簽署,不僅無法領薪水,老師和助理都會被學校約談,最高層甚至副校長親自約談。她說,在促進會去年10月向政大抗議後,政大表示下學期會做勞雇型、學習型的分流,但後來出來的方案卻非常糟。
高若想說,新方案中,有1年以上助理經驗者,可自行選擇學習型或是勞雇型。若選學習型,碩士級一個月可領取7,500元的「學習津貼」,沒有勞健保;若是勞雇型,一個月則是6,000元薪資,有勞健保。她指出,勞雇型的1,153元保費加上6,000元薪資,學校要付的甚至比學習型的7,500元低。高若想痛批,學習型助理與勞雇型助理做完全相同的工作,兩者的薪資卻有1,500元的價差,這根本是「逼迫助教選學習型」,最終導致600多名助理只有2個人選擇勞雇型。
政大教師會會長、法律系教授陳志輝說,去年他為學生勾選勞雇型助理,卻被學校高層約談。當時高層表示,學校的立場是「所有教學助理都是學習型,沒有勞雇型」;今年學校雖將勞雇型和學習型分開,但一樣工作,勞雇型卻領較少錢。陳志輝表示,學校的說法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少了錢就是來負擔勞健保的支出,但這種行為很明顯是將保費「轉嫁為勞工負擔」,已經違反《勞工保險條例》,依法可罰保費4倍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