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王子豪報導
華視4月資遣10名員工,華視企業工會今天向法院提出恢復僱傭關係等訴訟。(攝影:王子豪)
中華電視公司今年(2019)4月22日資遣10名員工,其中8人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不成,今天(11/29)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並求償資遣至今的欠薪。其中有4名員工,公司過去以按件計酬,領取的薪資有時未達最低工資,也未獲得加班費、特休假等《勞基法》保障條件,另要求補足基本工資差額以及加班費與特休未休工資等。
工會去年即召開記者會,擔心公司優離退方案後,會有進一步資遣的可能。工會也指出,人事支出並非華視虧損的主因,「人力精實」是國家公共媒體政策不明、公司高層經營不善,卻拿基層勞工作替死鬼。〈定位不明拿勞工開刀 華視工會反逼退〉
去年(2018)8月,華視企業工會即召開過記者會,表示華視提出「人力精實計畫」預計減少80名人力。工會理事李錦燦表示,後來約有30多人依公司提出的優離退方案自願離職,但也如工會當時擔心的情況一樣,離退人數不如高層預期,公司在今年4月又資遣了10名員工。
工會表示,公司以《勞基法》第11條第2款的「業務緊縮」為由,資遣了新聞部、節目部字幕室、行政服務部、與新媒體部共10名員工,但之後又在徵才網站上招募新人填補新聞部職缺、同時也持續委託外包廠商從事字幕、安管工作,工會認為公司根本沒有業務緊縮的問題。8名還在失業的當事人,依此向法院提出恢復僱傭關係的訴訟。
而其中有4名字幕打字人員,過去公司是以按件計酬的方式給薪,每月工資浮動,有時每月薪資未達最低工資,也沒有加班費、特休假等。李錦燦解釋,這4人在過去有透過訴訟確認僱傭關係,因此勞動條件受到《勞基法》保障,對於未滿最低工資的差額、未領取到的加班費、特休假未休工資等,一併對公司提出補足給付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