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8月14號基本工資審議,團結工聯今天(8/12)提出「最少調漲5%」的訴求。(攝影:王子豪)
本週三(8/14)將進行基本工資審議。日前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近三年基本工資漲幅都約在4%到5%間,是溫和調漲,今年的方向預計也是如此」,成為外界解讀今年基本工資審議的基準定調。勞工團體雖然喊出一次漲足的高標「月薪29,199、時薪169」,但同時也把戰線守在「最少漲5%」;資方團體則同樣喊出應該「凍漲」,並以盡量壓低漲幅為實際目標。
包括保全、家庭看護等職業,除了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外,同時普遍存在著高工時、待遇又壓在基本工資底線上的情況。基本工資的調漲,不只直接影響這些勞工;同時透過計算他們的「基礎工資」,也能更清楚「責任制」如何剝奪這些勞工的待遇。〈保全業的「基本工資」〉
團結工聯等工會團體今早(8/12)在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家樂福企業工會、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等,薪資經常壓低在基本工資的勞工表示,基本工資調漲對於這些勞工有非常直接的影響,同時也會影響到全國整體的勞動環境。
一次漲足的「月薪29,199」部分,團結工聯解釋是以2018年「最低生活標準」乘上「就業扶養比」。但團結工聯也不諱言表示,不預期能真的達到這個目標,具體訴求是最少要漲5%。
勞工團體也指出,基本工資的「月薪」與「時薪」在去年的基本工資審議後脫勾,雇主把時薪人員改為月薪人員的情況愈來愈常見,造成勞工待遇相對被剝奪的現象。勞工團體舉例,如果每月工作22天、每天6小時,依現行基本工資時薪計算,每月可得150×6×22=19,800元。
但若依月薪計算,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3條,月薪而每日工時未滿8小時者,基本工資得依比例計算,由於每日工時僅有6小時,只有8小時的4分之3,月薪將可合法降到17,325元。勞工團體表示,目前已有個案發生,而在去年時薪漲幅7.14%遠大於月薪漲幅5%的情況下,會讓這個現象更明顯,也會讓雇主遁逃入較低月薪、讓勞工勞動待遇變差的情況更嚴重。
對此,勞動部專委王金蓉首先解釋,相較領月薪的人,時薪受僱者通常有總工時較短、工時較不穩定的情形。在此情況下,為了保障時薪者仍有一定收入品質,直接換算下時薪確實會比月薪多。但對於勞工團體「反對月薪時薪脫鈎」的訴求,勞動部則表示「月薪與時薪間,從未有過換算工式」。
而對於過去「月薪」與「時薪」間,確實存在「可換算模式」這個不爭的事實3352-001,勞動部則推給「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表示勞動部只是尊重委員會作出的漲幅決議,只是結果有這樣的現象而已。而對於今年「月薪」與「時薪」的調漲關聯性,勞動部一樣全推給委員會,表示勞動部不適合發表立場。
至於勞動部在去年11月30日預告的《最低工資法》草案,團結工聯表示,如果立法與現行的基本工資審議制度沒有太大的差異,根本沒有另外立法的必要。團結工聯表示,立法應該要帶有改善財富分配不均的目的,並提升決策機制、調整程序、納入明確指標等,無意義的立法只是假裝兌現競選政見的虛晃一招。
對此王金蓉表示今年5月29日已送行政院,送院版與勞動部去年底公告版只有細修文字、沒有太大變動。對於《最低工資法》草案中的提出的概念,例如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曾解釋,草案中區分了「應參採指標」與「得參採指標」,會先以「應參採指標」的物價消費指數訂出調幅範圍,再讓委員由「得參採指標」決定明確的調幅;如果今年參採草案的概念,用物價消費指數訂出的調幅為何?王金蓉說,草案還沒施行,這些指標都會作為資訊提供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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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月薪與時薪不是直接公式換算,但在2018年的審議以前,過去的月薪與時薪間都存在有意義、且明確可辨識的關聯性:1992年的時薪符合「月薪/240」;2007年後,時薪符合「月薪/182」;2012年後,時薪符合「(月薪/182)×1.1」;2016年後,時薪符合「(月薪/1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