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工會控兩廳院違法,申請勞檢。(攝影:梁家瑋)
兩廳院被控打壓工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產業工會表示,任職於兩廳院的工會幹部陳喬如在3月就向公司提出6月初要請特休,5月底卻忽然否准她的特休,他照排定的特休請假,結果被記曠職。工會認為,這明顯違反《勞基法》中特休應「由勞工排定之」等相關規定,今日(8/7)正式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檢。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包含三館一團,三館為兩廳院、台中歌劇院、高雄衛武營,一團則是國家交響樂團。2014年底,部分兩廳院工作人員、交響樂團成員組織工會(當時還沒有歌劇院、衛武營),2016年初,國表藝工會的兩廳院會員成立兩廳院企業工會。
雖然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包含三館一團,但主要爭議多在兩廳院;身兼國表藝、兩廳院工會理事長的淡成偉表示,國表藝工會成立前兩廳院完全未遵守《勞基法》,只要求不超過《勞基法》週總工時上限,可能今天要你工作2、3小時,明天要「補時數」回來,一工作就10幾20小時,甚至有員工連續工作達25小時。
工會成立後,勞資協議班表由「每天工時不固定的補時數制」改為兩班制(上午9時、下午1時兩班),但5月加入「On Call」班,員工先排定某天要工作,幾點上班卻不確定,主管前一天晚間打電話給員工時,才會通知,造成員工作息大亂,工會發起連署,使兩廳院回復原本排班方式,但爭議剛結束,就發生兩廳院工會新任幹部陳喬如特休遭駁的事件;北市產總秘書黃健泰認為,這很明顯就是兩廳院針對工會的反擊。
5月17日才當上工會幹部的陳喬如說,他在3月28日時用Email、口頭告知等方式,向主管申請6月的特休,事後她找好職務代理、登錄差勤系統後,主管卻於5月29日突然不准特休,理由是未經過主管核准,就主動進行業務交接,不尊重主管。他說,他在5月底至6月初遭約談多次、兩廳院甚至要其他同仁不要做她的職代,但因她行程早已排定,6月5日、6日她堅持請特休未出勤,兩廳院在7月下旬將她記兩天曠職扣薪。
工會指出,依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特休應由勞工排定,兩廳院逕行否准已違法,縱使雇主因業務急迫需求提出協調,最後同意權也在勞工,何況兩廳院當時未提出協調,就直接否准、駁回,明顯違法。陳喬如說,過去她或她同事請特休,都沒有像這次一樣受到百般刁難,不知是否因為他擔任工會幹部的關係。
「資方腦袋沒更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陳昆鴻出面接勞檢申請時表示,過去《勞基法》僅規定特休天數、未規定特休提出的主導權,但在2016年底修法時,明確規範特休由勞工排定,勞動局今日正式受理工會提出的勞檢,將會儘速安排,此外除了陳喬如特休的問題外,兩廳院其他勞動狀況也會一併檢查。
工會痛批兩廳院打壓工會、刁難幹部特休。(攝影:梁家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