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經濟部坐鎮 中油二接第二席碼頭 終於通過環評

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前左)坐的地方,平常是「開發單位」的位子;過去坐在這裡的二接廠長李振祥(後右)、中油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廖惠貞(後中)這天則坐到後面去了。(攝影:王子豪)

中油在台中港的「北部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接)6月26號進行環評大會審查。環委李克聰提出的複合式災害風險、與台中港其它天然氣設施等問題,雖然沒有得到滿意回答,但環保署表示,跨案的關連性問題,通常是由後面的案子考量前面的案子,李克聰也不再堅持,最後大會決議通過。

開發案包括中油在台中港的二接,增建第2席LNG(液化天然氣)碼頭與卸收設備、新增供應台中地區公用天然氣用戶等。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也到場,坐上本屬「開發單位」的位子;而此案過去代表開發單位的中油二接廠長李振祥、天然氣事業部執行長廖惠貞等人則坐到後方。曾文生首先表示,雖然經濟部與交通部過去有共識,未來會將包括本案共2座、現在位在內港區的LNG碼頭遷移到外港區。但目前外港區的計畫還在範疇界定的階段,經濟部與交通部正在進行的討論事項不應列入環評書件,這也不是環評審查事項的範圍。

環委李克聰延續專案小組的問題,持續追問因應與鄰近設施的複合式災害風險、以及台中港天然氣設施之間的關聯性。但中油表示,包括中油自己二接的第三期計畫,以及台電的中火增建燃氣機組、與外港區外廓防波堤,都還在環評程序中而還沒有定案,因此也沒有具體對象可以討論複合式災害。

 

前情題要

第4次專案小組時,環委李克聰說,如果沒解釋清楚台中港天然氣設施間的相互關係,不會輕易讓此案過關。但在環保署表示「後來的案才加前案處理」的原則下,本案最後通過大會。〈小組四次會議審不完 「二接」新碼頭 經濟部背書 送大會再審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表示,一般遇到「加成性」或「複合性」的問題,原則是「先來的先處理」,而「後來的加前面處理」。最後並沒有在此案中處理台中港其它天然氣設施問題,僅依環委王价巨的建議,同意擴大消防隊、增加自主災害能力等,修正通過。

中油二接增建第2席碼頭的環差案規模其實並不大,但由於台中港有多起天然氣相關開發案,涉及不同開發單位以及開發案之間的交互關係,讓此案也歷經4次專案小組才終於進到大會通過。曾文生表示,台中港的天然氣相關建設中,最敏感的是進入二階環評的外港區外廓防波堤。這題,經濟部也還在想可以怎麼解。

重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