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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近一步,看看被輕率對待的蘭嶼核廢料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

看到近來對於蘭嶼核廢料的爭論,我腦海中總是浮現紅頭部落的夕陽下,小啤酒攤前,周福貴那熱情而帶著憔悴的面容。

對核廢料問題的輕率

周福貴,達悟族人,2007到2012年,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檢整」期間,參與作業的工人;2012年2月,主要依據他在廠區內拍攝的相片及現場描述,我完成了貯存場檢整的調查報導;揭露貯存場在趕工的情況下,忽視輻防,造成工人及環境曝露在輻射威脅下的真相。

2015年8月,在40多歲的壯年,周福貴以不明病因過世;我一直認為,蘭嶼檢整報導,是他透過我的手,以生命完成的作品。

在「以核養綠」公投論辯中,我聽到「一人一桶核廢料帶回家」,甚至「一家一個寶特瓶」這種荒謬的話,對於「低階核廢料」貯存實況的扭曲,只怕連蘭嶼貯存場的台電人員,也要感到他們的工作被輕視了吧。

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攝影:孫窮理,2012)

1982到1996年,10萬餘桶的核廢料進入儲存場,一直到達悟族人的封港抗爭,把核廢料船擋回核二廠的明光碼頭。貯存場位於島的最南端,距離最近的紅頭部落約4公里,核廢料裝在55加侖的鋼桶裡,用水泥固化,再放進深度3公尺、露出地面1.5公尺的水泥壕溝裡,壕溝底部為40公分、四週35公分厚鋼筋混凝土結構,頂部為17到35公分厚蓋板,壕溝內部收集滲漏水,集中處理,1996年之後,壕溝水「零排放」,全部回收。

這已是一座備受質疑的貯存場的基本規格,「核廢料帶回家」云云,玩笑背後,就是對輻防的輕率。

訪問周福貴的時候,他總反覆地唸著輻防三原則:「時間、屏蔽、距離」,說了又說,告訴我這些教他這些的人,是如何地忽視這些。

「檢整」是因為當時(2007)最早移入蘭嶼的核廢料已經近30年,由於貯存場區位不良,位於海水不斷侵蝕的潮間帶上,許多廢料桶早已銹蝕不堪,有些甚至整個桶身都已經不見了,廢料粉塵四散,所以把10萬多桶核廢料,依據破損的情況,重新裝桶、塗裝,這也是為了「遷出」做準備。

即便是在犧牲安全的趕工下,光這件事,花了4年多的時間;如果,剛檢整完就有地方可以馬上遷,大概還要短則4年,長可能要10年、8年才能遷完,現在距離檢整完成,已經又過了6年,貯存場惡劣的環境因素沒有改變,要遷出,勢必還要再檢整一次,所謂「遷出」,在蘭嶼這一頭,就是以十年為跨度的一個動作。

而說到「檢整」,就讓人感到背脊發涼,很多問題都是這樣來的。

所謂「低階核廢料」

2011年底,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扈治安的檢測報告,測出貯存場外的潮間帶有人工核種每公斤6.5貝克(Bq)的「鈷60」,和每公斤32.9貝克的「銫137」,在蘭嶼島上其他各處,也有類似的檢出,由於沒有超過原子能委員會的標準,這稱為「外釋」而非「外洩」,但是,在2005及2008年,是沒有檢出這兩種核種的;「外釋」事件引人懷疑:是不是「檢整」出了什麼事?

出了什麼事?說來簡單,原來應該在密閉、負壓環境中進行的檢整作業,因為趕工,移到通風的場所,破碎的核廢料、刮下來的漆,海風一吹,就到了外面,人踩一踩、車子一帶,就到處都是了。

立委、媒體,還有環團,喜歡用核廢料桶破裂、廢料四散的照片,來描述貯存場的狀況,這種照片對於貯存狀態不良的說明有幫助,但一點也不能說明更嚴重的核廢料的輻射狀況,理由很簡單,破裂得愈嚴重的桶子,進場時間就愈早,所經過各核種的「半衰期」就愈多,輻射劑量也相對更低,所以這些照片,看起來可怕,實際上未必如此;不過既然貯存狀態都已經是這個樣子了,檢整時,沒有做好防護,把壕溝打開,島上就能測到輻射「外釋」,當然也不奇怪。

但「外釋」的輻射也沒超標不是嗎?這是不是反而是貯存場很安全的證明呢?

那我們得再仔細一點,討論一下「低階核廢料」。

台灣的法規規範,只要不是「用過燃料棒」就屬於「低階核廢料」,一般常說核電廠工人用過的手套、衣服…等,這個說法,是粉飾太平的,在核電廠裡,具較高放射性的,像是長期泡在燃料池裡、與用過核燃料接觸的「燃料隔架」等,這些都算「低階核廢料」,根據原能會當年蘭嶼貯存場進場的規範,廢料桶表面的輻射劑量率上限是每小時20毫西弗(mSv)。

我們假設,當年的原能會對這批本來只是要海拋的廢料,都做了嚴格的控管,每小時20毫西弗是個什麼概念呢?這麼說吧,台灣每人每年接受輻射背景值大概是1.6個毫西弗,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規範,在背景值之上,一般人輻射作業1年不能超過1毫西弗(第12條),輻射工作人員的職業曝露,連續5年不得超過100毫西弗、而且任何單一一年不能超過50毫西弗(第7條)。

也就是你如果抱著這個輻射劑量率每小時20毫西弗的桶子3分鐘多,就超過一般人1年的劑量,抱著它2個半小時,就超過職業人員最多的1年劑量,抱著5小時,就超過5年的劑量。

這個是跟法規的關係,那跟「有科學證據」的對身體傷害的關係呢?

科學告訴你和它也不知道的事情

根據過往核爆、核災的研究,超過100毫西弗的曝露,每增加100毫西弗會增加0.5%的罹癌風險,而在100毫西弗以下,則沒有辦法證明兩者的關係;而為了保險起見,在輻防上,100毫西弗以下的微量輻射,也假設它就像100毫西弗以上,照射劑量和罹癌風險也呈現一樣的線性關係(像是10毫西弗增加0.05%罹癌風險…)那樣地防護,最好是不要有任何超過背景值的輻射照射,這叫作「線性無閾模型(LNT,Linear No-Treshold Model)」假設。

不過這個「最好不要」得「合理」,我們都免不了要照X光,或者接觸到有輻射的設備,否則連日常生活、工作都會受到影響,所以,輻射工作的職業人員每年可接受的劑量率,會比一般人高那麼多,就是如果限制那麼嚴格,就根本不能有人操作這些輻射的設備了,因為「線性無閾模型」假設畢竟只是「假設」,我們必須在這個未被證明的風險,與日常的生活、工作中做出平衡的選擇,這稱為「合理抑低(as low, as reasonable, achievable)」原則。

部份反核人士經常高唱「輻射沒有安全劑量」這種說法,直接把「假設」當成定論,是對「線性無閾模型」假設與「合理抑低原則」的曲解;但若如「以核養綠公投」提案人黃士修說「喝100公升水會撐死,不代表喝1公升水會撐死的機率是1%」這種例子,也是曲解,人一口氣喝100公升水、101公升、200公升,或者90公升的水,都會撐死,機率大概都是100%,並不像100毫西弗以上的罹癌機率是一個有斜率的線性關係,而人喝1公升水不會撐死,這個根本不需要「假設」。

這些科學的假設,其實幫不了哪邊的人,當黃士修引用如「深澳電廠運轉15年增加5百多人死亡」這種健康風險評估的數據,說如果用核電取代燃煤,這些人就不會死,救了多少人,這也是有問題的,可能的核災與核廢料造成的低劑量輻射,各種型態曝露所造成的死亡,固然不能直接用高劑量的線性帶入計算,但也不能視其為不存在,否則也無需對輻射「合理抑低」了。

「只要有適當的處置就可以大幅降低輻射傷害」,對於支持核能的人來說,是不是應該大力強調「適當的處置」,而非淡化「輻射的傷害」,這樣才更據說服性一點呢?

回到周福貴告訴我們的「處置」和「傷害」的實情上。

「檢整」的真相

當年,進入貯存場的廢料桶最高表面輻射劑量率是每小時20毫西弗,換句話說,只要抱著桶子5個小時,就會脫離「線性無閾模型」的「假設」,漸漸進入有科學證據可證明會增加罹癌機率100毫西弗以上的範圍,不過的到了檢整結束當時的2012年,依各核種的不同,又經過了幾個不同的半衰期,輻射劑量的實質是什麼樣子的?

2011年4月6號,檢整期間,周福貴在1天之中,在貯存場中隨意走動,用輻射偵測器測到了最少有10個桶子,表面的輻射劑量率在2毫西弗以上:

當然,不會有人抱著一個表面輻射劑量率2毫西弗桶子50個小時的,但,如果是在下圖這樣的環境工作,長達4年以上的時間呢?

周福貴攝,左上角圖為台電公佈、隔著鉛玻璃的「標準作業」示範。

拿出這張照片給我看的時候,周福貴反覆頌念著他們教給他的輻防三原則:「時間、距離、屏蔽」。我久久說不出話來,輻射劑量、罹癌風險,我不會算,真的不會。而最終周福貴得用生命(也不能)證明…

蘭嶼核廢料檢整,總共有144人參與,島上達悟族人佔半數以上,算算甚至已近成年男性的一成,就我所知,已有4人,周福貴外,還包括一位也提供資料的朋友,在壯年過世,我沒有證據,不製造無端恐懼,不知道與檢整、核廢料有關無關,但是,恐懼,是否真的無本?

2012年4月25號,跟著當時原能會物料管理局局長邱賜聰帶的隊伍,我再次踏進了蘭嶼儲存場,四處測量(當然)輻射都沒有超標,我向儲存場場長(經理)池國泰要求「開棺驗屍」,周福貴拍的照片,有紀錄下桶子的編號,可以查對,此外,其餘10萬桶低階核廢料的實際輻射劑量,需要有一個客觀的紀錄,但是,當然池國泰拒絕了。

我得強調,就核廢料桶的表面輻射劑量率數據來說,周福貴的資料,說不上爆了什麼料,因為從原能會當年移入儲存場的表面輻射劑量率上限(每小時20毫西弗),加上「鈷60」、「銫137」等核種半衰期的推算,照片中的劑量,都沒有超標,也就是,它們都是「低階核廢料」合理、合法的實情。

必須一起面對的事

蘭嶼核廢料的遷出,固然是歷史正義恢復的必然,但一想到這件事,仍讓人憂心不已。再一次的檢整、移動、運送、遷入的過程,在一整個黑幕下,這個以10年計的過程,又會發生多少事情?更不用說未來3座核電廠除役,將面對動輒百萬桶以上的「低階」核廢料和用過燃料棒的問題。

理論上,只要掌握「時間、距離、屏蔽」三要素,核廢料的傷害的確可以有效控制,問題在於自然條件與人為因素讓人難以相信,也需要更多核工外的專業、資訊的透明,以及居民與社會的介入,在這些方面,我們有太多的未知,有的是科學的界線、有的是人為的遮掩,有的是各種的偏見和扭曲,這些都是不管廢不廢核都必須面對的。

最後,有幾句話想對周福貴說:

其實我一直蠻介意當年沒能把你的名字,寫進我的報導裡這件事情的,我知道,從當年在「試檢整」階段,就參與台電這個舉世創舉的工作,一直到檢整最後階段,勇敢地站出來,揭露弊端,以及許許多多蘭嶼儲存場不為人知的面貌,各階段來自方方面面,包括台電、包商永樂公司,還有族人、家人的各種不諒解,所帶給你的壓力,但無論如何,你已經對蘭嶼、對達悟族人,乃至我們這個充滿惡意的大島,做了很重要的事。

2012年蘭嶼貯存場檢整系列報導完成於我在《苦勞網》工作時期,有特殊的敘事策略,首先將周福貴提供的資料整理完成,先發表兩篇整個儲存場與核廢料的概括描述:

接著,為了產生讓台電必須回應的效應,將部份資料提供《壹週刊》刊登後,再將重要的資訊刊出:

台電回應之後,進一步整理出重要打點,深入提問:

最後使得原能會對台電做出處分,並且大舉前往蘭嶼進行「平行監測」,但必須指出,原能會的處分只是「看圖說故事」,並將周福貴指出的所有問題,當作個案處理,所謂「平行監測」,也不過是在蘭嶼各處拿著偵測器偵測游離輻射與土壤,並沒有深入貯存場內部,將所有核廢料的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