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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月薪23,100、時薪150 時薪月薪間「沒有公式」

焦點事件記者侯百千報導

今年的基本工資審議於今(8/16)早上10:00召開,經過九個小時審議,勞資雙方無共識,最後由勞動部長許銘春拍板定案。(攝影:侯百千)

8月16號,基本工資審議在勞動部登場,從早上10點,經過9個小時閉門會議,晚間7點,勞資雙方仍無共識,最終由勞動部長許銘春拍板定案,月薪調整為23,100元,漲幅5%、時薪則調整到150元,漲幅7.14%;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許銘春表示,這次討論過程雖歷經9小時,但並非一無所獲,因為勞資雙方花了相當長的時間,聚焦在應採納哪些統計指標,最後也有一定共識,以「17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列為首要考量,其次則是經濟成長率、勞動生產力指數,這些討論過程相當可貴,包括指標採納的討論經驗,或許可以用在年底的《最低工資法》草案的制定上。

前情提要

目前全產總等對基本工資的主張仍維持多年來「基本生活費✕就業扶養比」的這個數字,這也見於現在立法院時代力量的《最低工資法》,參見:〈本週審基本工資 時力再提《最低工資法》

今天在審議會前,勞方委員口徑一致,共同呼籲這次會議應將基本工資「一次漲足」,月薪調漲到28,862元、時薪調漲到164元,但對此資方委員則回應「不可能」,並表示若超過成本企業將難以生存,面臨倒閉,雙方從一開始就無共識。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表示,28,862元,是依據內政部「全國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3,362元,再與行政院家戶就業人口資料,與勞工本人在內的「就業扶養比」2.16計算進行計算,得出每位勞工每個月至少需要28,862元,換算成時薪為164元,如此才勉強算是能「養家糊口」。

許銘春表示,在會中也曾經討論過「就業扶養比」,但最後是有共識不參考,主要是就業童工、兼職婦女,以及領有退休金的老人…等,他們的收入要到怎樣的標準,才被算或不算進「被撫養人口」裡,是難解的爭議問題。參考「就業扶養比」不符合現代社會實際情況,所以不宜適用;許銘春說,從研究發現,大多先進國家都不會採用這項指標,亞洲只有越南用,歐洲國家也大多沒用,「採納也未必對勞工有利」。

許銘春說,也是因為指標的參考漸有共識,勞資雙方對於薪資漲幅的訴求,亦都有所退讓,勞方從原先的16%,降到9%,甚至降到8%,而資方則是從原先的2%,增加到4.55%,雙方討論過程也還算理性,她相當感謝;而最後她參考一整天下來,根據雙方最有共識的幾項指標,提出「月薪加至23,100元,漲幅5%、調整時薪至150元,漲幅7.14%」的方案,與會委員也沒有太多意見,於是就此定案;許銘春強調,她並沒有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參考相對有共識的指標進行權衡。

但對於這樣的結果,勞方委員莊爵安表示不滿,他說,在會議中,勞方代表不斷退讓,但卻無法與資方對話,讓會議有所進展,甚至一度退席抗議,對於這樣的結果無法接受,認為政府偏袒資方。資方委員、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何語則認為,這次調幅將對企業增加390億負擔,一定會衝擊服務業,甚至是造成物價上漲;對最後由許銘春裁示的漲幅,何語表示「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他認為許銘春是好部長,在會議過程很有耐心,應該給予肯定。

資本工資的歷史

為了加強讀者對於事件脈絡的理解,《焦點事件》在建構各種「敘事基礎工程」,其中「大事記」是構成基本理解的重要元件請參考:〈台灣的基本工資大事記

另外,早在2007年,勞委會改變基本工資原本「時薪=月薪/240(1天8小時工時,1個月30天)」的公式,扣掉平均每個月的「例假」後,2600-001,計算公式成為「時薪=月薪/182」,到了2012年,王如玄擔任勞委會主委期間,再將「時薪」加一成計算,公式成為「(時薪=月薪/182)✕1.1」,2016年,再因法定工時縮短,將公式調整為「(基本工資月薪/1742600-002)✕1.1」,不過16號的「月薪23,100、時薪150」,已經完全脫離前面說的公式。

許銘春說,這一次時薪跟月薪之間「沒有公式」,對於時薪、月薪又再脫鉤,可能會帶來問題,許銘春表示她不擔心,並表示其實從今年起時月薪早已脫鉤,若會有問題,除非時月薪差距相當大,但以目前的幅度看來還無須擔心。

勞方委員,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他無法接受,認為政府偏袒資方。(攝影:侯百千)

資方委員、全國工業總會常務理事何語表示,資方雖不滿意結果,但認為許銘春是好部長,在會議過程很有耐心,應該給予肯定。(攝影:侯百千)

註解
  • 2007年為「雙週84」工時,1年有26個「雙週」,計算年總正常工時數為2,184小時,平均每個月為182小時。

  • 縮短工時後,每週40工時,一年52週,總工時2080小時,平均一個月173.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