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環團批評修法將讓違章工廠「假合法無期限」。(攝影:梁家瑋)
全台違章工廠林立,據農委會統計,全台違章工廠約1.3萬公頃、13萬家,而《工廠管理輔導法》卻在2010年修法時開了後門,讓2008年3月前「既存低污染未登記工廠」可取得「臨時工廠登記」,效力至2020年6月,近日立委林岱樺、王惠美、許淑華等各提版本,希望放寬「未登記工廠門檻」、展延期限等;今日(4/2)法案初審,經上午3個多小時詢答,法案確定今日不會出委員會,經濟部、農委會則須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與修法方向。
環境保障權基金會律師郭鴻儀說,工業用地與農業用地成本差異甚大,假設工業用地成本3千萬,農地可能只要1千萬,2010年修正的《工輔法》、納入臨登工廠的錯誤政策,更讓廠商不想合法取得工業用地;目前有7千多家廠商通過申請為臨登工廠,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說,法案表面上影響只有7千多家,但許多臨登都是組裝廠在登記,廠商只要最下游的廠商申請臨登,就可以合法出貨。
政府雖號稱只有低污染工廠才能依《工輔法》申請臨登,但在子法卻又開了後門,郭鴻儀指出,《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第4條規定,中高污染產業只要能取得環保許可文件,就可被視為可申請臨登的「低污染事業」,過去已有太多臨登工廠違法偷排廢棄物、毀壞農田的例子,此法根本完全不負責任。
在目前法條中,能辦理臨登的只有2008年以前既存的未登記工廠,辦理期限則是至2015年6月,低污染認定標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在委員提案方面,三位委員的版本污染認定標準都改由地方政府認定,法規適用亦都放寬,2016年前既存工廠都可申請臨登;依此標準,約有10萬「未登記工廠」可申請臨登。
至於臨登展延期限,王惠美版本最長可延至2030年,林岱樺、許淑華的版本雖都表示僅可展延一次(5年),但若主管機關未做到設置園區、合法機制,則不限展延次數;環團批評,如果政府無法提供可進駐園區、合法化機制,業者就可無限展延,等於違章工廠可生生世世的「假合法」。
林岱樺說,她的版本是政府無法提供產業園區、規劃時才不受限,不能解讀為無限期展延,除非政府打從心底就不想提供符合中小企業的企業用地;她說,公民團體遇到問題,不應民粹式的透過記者會、網路攻擊,每個人都希望健康永續的活在台灣,這件事要透過慈悲與智慧來解決,慈悲的傾聽農民、中小企業聲音,並用智慧解決問題。
立委林岱樺說要用慈悲與智慧解決違章工廠問題。(攝影:梁家瑋)
農委會農地及農業資源盤查,調查出的違章工廠,圖為彰化縣鹿港附近。(圖片提供:地球公民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