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真的「累死」 台中公車司機過勞死 家屬北上勞動部討公道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台中公車駕駛鄭志明因過勞中風過世,家屬來到勞動部舉辦追思,沈痛呼籲「正視勞權,不要再讓勞工死亡」。(攝影:陳品存)

去年(2016)底台中公車駕駛員鄭志明因工時過長,長期疲勞駕駛,而在駕駛座上昏迷,送醫不治,經家屬努力奔走,直到今年(2017)1月23日勞保局才認定為過勞死,但家屬無法接受台中勞工局始終態度消極,且業者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卻僅有行政罰則,只要花錢就可以了事,今(3/1)早家屬北上致勞動部前舉行駕駛員鄭志明追思會,向勞動部抗議,勞動部僅派職員出面接受陳情書,詳細情形要「再了解」,會對客運業加強勞檢。

去年11月12日晚間,台中捷順交通公司駕駛員鄭志明載客完畢返回公司停車場,在座位上昏迷不醒,送醫後診斷為腦溢血,兩週後於加護病房逝世,年僅47歲。而事發當天司機從清晨5點半左右就打卡上班,連續工作16小時。這樣的工作模式已經持續6年左右,鄭志明在任職捷順交通之前,曾在台中客運工作5年多,月休4天,每天工作皆長達十幾小時。

捷順交通公司為路得寶交通集團旗下公司,該集團還有雲林客運、太魯閣客運,公司在事發後僅致家屬10,000元慰問金,員工身亡後,公司拒絕承認過勞死說法,僅以一般死亡處理方法再給20萬元打發家屬,也未主動以職災致死通報職業安全署。

捷順交通為節省人事成本,也有勞保投保薪資高薪低報的問題,鄭志明底薪僅有15,340元,再加上額外薪資,月入約3至4萬元,額外薪資以獎金、津貼的名義發放,規避不少勞保費用。

死者弟弟鄭志強認為,台中市勞工局態度消極,避重就輕,一直不敢對客運公司做出行政處罰,連職業災害致死通報與職業災害認定,都是鄭志強跑流程、四處陳情,多方奔走下,勞保局才終於在今年1月23日認定公車司機鄭志明為「職業災害致死」。今日北上陳情,鄭志強沈痛地呼籲,「此事絕非個案,請政府正視勞工權益,不要再讓勞工死亡」。

鄭志明過世後留下妻子及一雙兒女,頓失經濟支柱,但捷順交通與過去曾任職的台中客運皆未再出面回應,今家屬訴求,勞工執行勤務致死應納入《刑事訴訟法》,待命時間算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應有連續11小時,運輸業工時不能與《勞基法》脫鉤。

勞動部新聞稿回應,未來將加強客運業勞檢,今年已規劃針對高工時與容易過勞等15大行業列入專案檢查,包括客運業、汽車貨運、物流業及保全業等約1,400家,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令規定。至於鄭志明案件,由於勞保局已認定職災,將依規定給予45個月職災死亡給付,另對罹災家屬發給10萬元慰問金,並責成臺中市政府指派職災個案管理員對本案提供後續相關權益諮詢與服務。

勞保投保薪資高薪低報影響鄭員權益部分,勞動部表示,因鄭員剛到捷順公司僅一個多月,「實際所得尚未穩定,是否有高薪低報將責成勞保局派員查明」,如確定違反規定將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