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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職教研暫不納勞基法 高教工會:差別待遇 

高教工會反對切割兼任教師身份、分別適用《勞基法》,並要求所有「編制外教研人員」全面一體適用,拒絕法外孤兒。。(攝影:陳品存)

 
焦點事件記者陳品存報導
 
長年來,大專兼任教師、專案教師、博士後研究人員、教練等「編制外教研人員」,既不適用《教師法》,也不適用《勞基法》保障。經高教工會爭取多年,勞動部於上月26日公告「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僅將大專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納入適用《勞基法》。高教工會今批評,此草案不但將其他「編制外教研人員」被排除在外,還將兼任教師切割成「有本職」及「無本職」,僅將無本職兼任教師納入適用,恐造成學校為免除麻煩、避免成本提升,未來不再續聘無本職兼任教師。
 
勞動部於上月26日公告草案,稱優先保障無本職的兼任教師,並可能在明年8月正式生效。擔任兼任教師近20年的陳思仁說,草案推出,兼任教師表面上看似得到保障,但事實上卻使兼任教師更加憂愁,近來多所大專院校開始調查兼任教師是否有本職,並且未來可能將不再續聘無本職的兼任教師,法令預計明年8月生效,但許多兼任教師很可能在生效之前就失去工作。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勞動部這樣切割兼任教師身份,為的就是要幫學校開後門節省成本。如果適用《勞基法》,學校將多支出提撥6%的勞退金,以及須提供續聘保障,使得成本提高,這是學校所不願意負擔的,只會造成學校未來都聘用有本職的兼任教師,無本職兼任教師開始擔心未來工作不保,而其他「編制外教研人員」尚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之外。
 
勞動部解釋,有本職的兼任教師在外已有工作保障,生活無虞,並考量學校人事成本,所以將無本職兼任教師優先適用。對此說法,政大教授林佳和說,以資方是否多負擔成本、或以勞工經濟能力來判斷勞工是否適用《勞基法》,是非常荒謬的,看起來似乎善意先保障無本職兼任教師,但就人性尊嚴上,這種區分身份保障的做法,法理上難以理解。且「編制外教研人員」的勞動保障皆明顯不足,只要是在學校提供勞務,就要有最基本的保障,認為應該全面納入適用《勞基法》。
 
高教工會呼籲勞動部,此草案還在聽取各方意見階段,工會表達反對切割兼任教師身份、分別適用《勞基法》,並要求所有「編制外教研人員」全面一體適用,拒絕法外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