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位於「美麗灣渡假村」附近,開發面積26公頃,預計興建500間房間的國際觀光旅館,開發規模遠大於6公頃、80間房間的美麗灣渡假村。在美麗灣經司法判決環評、復工相繼無效後,「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成為杉原海岸一連串開發案的新突破口。
2002年2月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通過環評後,3年未開發,依法須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審查。2015年3月,第七次環差專案小組會議有條件通過,進環評大會;7月29日環評大會,委員會要求開發單位釐清《海岸法》相關爭議,裁定補件再審;2016年,杉原棕櫚再送環評,於5月6日進行環評大會審議。杉原棕櫚排當日第五案,前三案審完已近晚間七點,環保署署長衛國彥裁示下次再審。
「杉原渡假村」 的主要爭議,在其地質屬於不穩定的「利吉層」、其對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的調查、珊瑚生態系統的保護,以及(未經文資法公告的「杉原遺址」)文化遺址保存、污水排放…等議題,更嚴重的問題,還在「美麗灣」之後,這裡已經成為杉原海岸一系列開發的新「領頭羊」。2012年10月,在沒有通過環差審查的情形 下,東合開發以水保施工許可即將到期為由,進行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被環團與居民檢舉,遭到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