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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間焚化爐》計畫緣起與爭議概述

南投縣政府計畫在名間鄉新民村興建焚化爐,基地面積7.5公頃,位於特定農業區,緊臨濁水溪。這是南投縣自1990年代以來,再度啟動焚化爐興建計畫。台灣本島19個縣市中,目前仍有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花蓮縣四縣尚未設有自主焚化設施。

南投為何要蓋焚化爐

南投縣長期仰賴外縣市焚化爐代燒垃圾。2015年前後,台灣各縣市陸續爆發垃圾堆置危機,鄰近縣市焚化爐普遍緊縮跨縣市接收量附表,委外焚化量從每年約9萬噸大幅下滑,2021年更降至僅約4萬噸。垃圾缺乏出路,在縣內各處大量堆積。截至2024年底,南投縣境內累積堆置垃圾已超過31萬噸,並持續以每年約4萬噸的速度增加。

高雄4座焚化廠歷年焚化量與停爐率(2014–2024)

資料來源:環境部「焚化廠營運年報」開放資料(FAC_S_03)。高雄並非南投廢棄物的直接去化對象,但其趨勢可佐證2015年前後台灣焚化處理量的整體變化。

年度4廠焚化量合計(萬噸)合計停爐率備註
2014128.627.7%
2015138.022.5%焚化量高峰、停爐率最低
2016129.425.0%較前年減少8.6萬噸
2017123.625.9%
2018129.924.8%
2019140.521.2%
2020138.618.9%
2021132.619.5%
2022119.723.6%
2023114.624.8%
2024114.024.3%

仁武廠停爐率:2014–2021年介於9–12%,2022年升至15.9%、2023年18.4%、2024年23.9%,設備老化跡象集中在近年,並非2016年縮量的原因。

南投縣環保局指出,全台焚化爐雖有餘裕,但依現行法規,《廢棄物清理法》僅授權中央在天災等特殊情況下強制調度焚化爐,無法在平時主動介入跨縣市去化;縣府以此主張,興建自主焚化設施才能根本解決垃圾堆置問題,目標是2030年以BOT方式啟用,並已提出公共建設促參申請。然而,過去各縣市廢棄物代燒合作的運作,倚賴的是縣市間自行簽訂的代燒協議,而非中央指令;《廢清法》的限制針對的是中央強制介入的授權範圍,並不排除地方自行達成跨縣市協議的可能。

然而,環保團體指出,全台2024年焚化餘裕量總計307萬噸,距南投較近的台中、彰化、嘉義合計餘裕達45萬噸,處理南投垃圾綽綽有餘。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如果南投能像彰化一樣執行垃圾破袋稽查,每日垃圾量有機會從260噸降至170噸,「完全看不見南投縣府在垃圾減量上的努力」。

計畫規模與選址爭議

[r120 延伸閱讀 7148327]名間焚化爐》名間鄉的農業與焚化爐[/r120]

名間焚化爐計畫日處理量500公噸,場址坐落在濁水溪畔,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然而南投縣2024年扣除回收與廚餘後,每日實際須處理垃圾約260噸,即便後來從原定700噸縮減至500噸,仍遠超縣內需求,引發外界擔憂焚化爐將用來燃燒外縣市事業廢棄物。

名間鄉是台灣最大的茶葉產區,全台商用基底茶約7成、山藥約4成來自名間。居民擔憂焚化爐排放的戴奧辛等致癌物質,加上南投地形封閉、山谷地形導致空氣擴散條件差,空污將滯留影響茶葉品質與農業生計。

焚化爐預定地距新民國小僅800公尺,其正下方為「名竹盆地」地下水庫補注敏感區。環說書亦被環保團體指出有多項程序瑕疵,包括聯外道路僅2公尺(法定需8公尺以上)且尚未取得水利署同意函,以及國有財產署違反《國有財產法》第38條,在環評尚未通過前,即將特定農業區土地火速撥用給南投縣府,並片面終止在地農民租約。

環評程序進展

2024年9月,縣府宣布名間鄉新民村為優先場址,隨即引發地方強烈反彈。2025年3月,開發案刊登環境部環評論壇,正式啟動二階環評程序。2025年9月23日,一階環評初審通過,正式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2026年1月31日,召開第一次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自救會與民眾因不滿聯外道路程序未完成、要求流會,現場爆發民眾下跪、掀翻會議桌、與警方激烈肢體衝突,會議癱瘓半天。此後,縣府以每隔兩週、每次連開兩天的密集頻率持續推進,截至2026年4月底,已累計召開8天範疇界定會議。

各方立場

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持續串連環保團體、鄰縣鄉代、立委等反對力量,訴求縣府停止程序、另覓替代方案。環保團體也呼籲應從「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著手:若南投實施垃圾破袋稽查,每日垃圾量有望從260噸降至170噸,比興建後遺症最大的焚化設施更為可行。鄰近的雲林縣林內鄉、彰化縣二水鄉民代亦到場聲援,擔憂跨縣污染。

南投縣長許淑華及環保局長李易書則堅持,興建焚化爐是解決垃圾堆置的必要手段,並以台北木柵焚化廠毗鄰文山茶區為例,說明現代焚化設施對農業影響輕微。環境部長彭啟明表態支持地方自主處理,但也要求縣府務必與名間鄉親妥善溝通。

環保署在1992年推動「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後,南投集集鎮居民曾自主舉辦公投否決設爐計畫。草屯鎮公所曾於2003年啟用一座日處理95公噸的小型焚化爐,僅運作3年便因成本過高、排放超標而停爐,鎮公所也因此案遭監察院糾正,並須賠償業者2.1億元。這段歷史成為名間居民反對興建焚化爐的重要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