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英依1974年貿易法英第181條,每年向國會提交貿易障礙報告(NTE,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盤點各國的貿易障礙。報告中認定的障礙可成為301條款英調查依據,前者診斷,後者執行。2026年報告已於3月31日公佈。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USTR)
Trade Act of 1974, Section 181(19 U.S.C. § 2241)。法定提交對象:美國總統、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及眾議院相關委員會。
Section 301 of the Trade Act of 1974
我們比對了2026年和2025年,以及對等關稅協定英的相同和差異的地方,列出:第一,2025年報告裡有,2026年提到在協定中改善的項目。第二,2025年報告沒有提到,但在協定裡有承諾的項目。第三,2025年報告有,協定沒有處理,2026年又再提到的項目。第四、2025年報告及協定都沒有,2026年報告新出現的項目。第五、三份文件中的描述,有明顯差異的項目。
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ART)
第一、2025年報告裡有,2026年提到在協定中改善的項目
- 稻米國別配額(Country-Specific Quota,CSQ)天花板價格透明化
- 2025年報告:批評台灣的天花板價格機制不公開,價格被任意壓低導致標案失敗。
- 2026年報告:新增說明台灣在協定下已承諾向美國提供天花板價格及計算方法,並回應美方疑慮。
- 協定條文:Art. 2.1.3註釋。
貿易障礙報告(National Trade Estimate Report,NTE)英文原文使用「天花板價格(ceiling price)」,協定官方中文文本對應用語為「底價(reserve price)」,指招標底價,非市場上限價格)。
- 豬肉檢查歧視
- 2025年報告:台灣無故針對美國豬肉業者(進口商、經銷商、餐飲業者)頻繁檢查,干擾正常營運。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台灣將給予美國豬肉不低於本地或第三國豬肉的待遇,包括檢查頻率。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25-27, 32。
- 汽車FMVSS數量限制
- 2025年報告:台灣將符合美國FMVSS標準的車輛限制在每車型75輛。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台灣將取消數量限制,接受符合FMVSS和排放標準的美國車輛。
- 協定條文:Art. 2.2.2(取消配額)、Art. 3.2.6(六個月內接受FMVSS車輛)。
- 牛肉及牛肉產品禁令
- 2025年報告:台灣以牛海綿狀腦病變(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BSE)為由禁止部分美國牛肉產品(如絞牛肉),並實施繁瑣的港口入境檢驗。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台灣將不採取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rld Organisation for Animal Health,WOAH)準則不一致的措施,解除禁令並取消繁瑣檢驗程序。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9-20註釋。
含取消逐箱檢查、取消解凍檢查、接受食品安全檢查署(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FSIS)食品安全檢查署的肉品、禽肉及蛋品檢查合格工廠名錄(Meat, Poultry, and Egg Product Inspection )、禁止設施登記要求等12項細則。
- 動物副產品(牛血製品、散裝牛脂)
- 2025年報告:台灣以牛海綿狀腦病變為由限制美國牛血製品及散裝牛脂進口。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台灣將不維持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準則不一致的進口限制。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35。
- 萊克多巴胺最大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e Limit,MRL)
- 2025年報告:台灣未對牛肉內臟(肌肉以外)採用Codex最大殘留容許量;豬腎最大殘留容許量比Codex嚴格;檢測方法不符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JECFA)標準。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三項改善:
- 對牛肉脂肪、腎、肝、肌肉採用Codex最大殘留容許量。
- 對其他可食用內臟採用0.09 ppm的最大殘留容許量。
- 採用符合聯合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標準的檢測方法(不使用水解步驟)。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11-13(牛肉)、para 22-24(豬肉)。
- 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
- 2025年報告:批評台灣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審查程序中,申請人補充資料的機會有限。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台灣在尚未建立最大殘留容許量時,接受美國的容許量或Codex最大殘留容許量。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59。
- 加工用馬鈴薯
- 2025年報告:台灣2018年起因發芽問題拒絕整船美國加工用馬鈴薯。
- 2026年報告:2026年2月台灣已採用新規定,允許發芽馬鈴薯在加工廠分揀後入境。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53(引用2026年2月6日公佈的第1151881353號檢疫規定)。
- 豬肉原產地標示與萊克多巴胺檢測頻率
- 2025年報告:提到台灣2021年實施原產地標示要求,暗示美國豬肉有食安疑慮。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檢測頻率及標示合規檢查頻率將基於業者的合規紀錄決定。
- 協定條文:Art. 3.3 para 25-27。
- 藥品
- 2025年報告:批評健保署(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Administration,NHIA)定價審核缺乏透明度和可預測性。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兩項:
- 接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行銷授權作為藥品進入台灣市場的充分依據。
- 確保藥品給付定價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性。
- 協定條文:Art. 3.2.3-4。
- 醫療器材
- 2025年報告:批評自費醫材代碼審核緩慢、缺乏透明度。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三項:
- 接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行銷授權。
- 確保給付定價透明度和程序公正性。
- 簡化自費代碼申請流程,一年內建立統一平台。
- 協定條文:Art. 3.2.3-5。
- 智慧財產權
- 2025年報告:批評線上盜版猖獗、著作權法修正案未施行、教科書侵權嚴重。
- 2026年報告:新增協定承諾三項:
-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優先執法打擊盜版和商標仿冒。
- 遵循13項國際智慧財產權公約。
- 在地理標示(GI)保護方面確保透明公正,保障美國產品繼續使用被不當保護為GI的名稱。
- 協定條文:Art. 3.4(GI)、Art. 3.5(起司與肉品名稱)、Art. 3.6(智慧財產權)。
- 特別防衛措施(Special Safeguard,SSG)豁免
- 2025年報告:列出台灣對3個農產品品項實施特別防衛措施額外關稅。
- 2026年報告:明確指出協定下台灣已承諾,美國農產品不受依WTO農業協定所採取的特別防衛措施額外關稅影響。
- 協定條文:Art. 2.1.2。
第二、2025年報告沒有提到,但在協定裡有承諾的項目
- 關稅減讓
- 協定 Annex 1:台灣承諾消除或降低99%稅目的關稅。
- 分階段類別包括:EIF(立即免稅)、R2(降至2%)、R2.5(降至2.5%)、R4.4(降至4.4%)、RH(減半)、RH3(三年內減半)等。
- 2025年貿易障礙報告僅列出最惠國(Most-Favored-Nation,MFN)平均稅率數據,未提及任何關稅減讓承諾。
- 美國對台關稅對等安排
- 協定 Schedule 2:美國對台灣特定產品(Schedule 2A)免徵EO 14257對等關稅。
- 特定農產品(Schedule 2B)提供零對等關稅。
- 其他產品:台灣最惠國稅率低於15%者,美國對等關稅加最惠國稅率合計不超過15%;最惠國稅率達15%以上者,對等關稅為零。
- 野牛肉
- 協定 Art. 3.3 para 36-38:專門規範野牛肉市場進入。
- 要求台灣完成法規程序、接受食品安全檢查署認證。
- 明確不要求牛海綿狀腦病變相關條件(因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不建議對野牛適用牛海綿狀腦病變準則)。
- 兩年的貿易障礙報告都未提及野牛肉。
- 乳製品
- 協定 Art. 3.3 para 48-50:要求台灣接受美國農業部農業行銷署(USDA Agricultural Marketing Service,AMS)和動植物衛生檢疫署(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APHIS)認證的鮮奶及乳製品進口。
- 不得採取設施登記、產品登記等額外要求。
- 兩年的貿易障礙報告都未提及乳製品障礙。
- 活家禽、家禽產品、蛋品
- 協定 Art. 3.3 para 39-47:詳細規範家禽、蛋品進口。
- 接受食品安全檢查署認證、不要求設施登記。
- 禽流感區域化從「州」縮小至「縣」層級。
- 承認動植物衛生檢疫署為判定高病原性禽流感(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HPAI)無疫區的主管機關。
- 水產品
- 協定 Art. 3.3 para 51-52:要求台灣接受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NOAA)出口證書的水產品進口(鯰魚目除外)。
- 不得採取設施登記或產品登記要求。
- 起司與肉品名稱(地理標示保護)
- 協定 Art. 3.5 + Annex 2:列出39種起司名稱(如parmesan、feta、brie、cheddar等)和10種肉品名稱(如prosciutto、bologna、bratwurst等)。
- 要求台灣不得因地理標示保護而限制美國使用這些通用名稱。
- 數位貿易
- 協定 Section 4包含四項承諾:
- Art. 4.1:不對美國企業課徵歧視性數位服務稅。
- Art. 4.2:促進跨境資料自由流動、不歧視數位服務或產品。
- Art. 4.4:不強制技術轉讓或要求提供原始碼。
- Art. 4.5:不對電子傳輸課徵關稅。
- 兩年貿易障礙報告都未提及台灣的數位貿易障礙。
- 協定 Section 4包含四項承諾:
- 經濟及國家安全條款
- 協定 Section 5涵蓋多項安全相關承諾:
- Art. 5.1:貿易行動對齊——台灣配合美國的關稅、配額等措施限制特定國家產品。
- Art. 5.2:出口管制——強化半導體、先進運算等技術出口管制,對齊美國外國直接產品規則。
- Art. 5.2.7:淘汰關鍵基礎設施中來自特定國家的技術(含5G/6G、海底電纜、雲端系統、資料中心等)。
- Art. 5.3:投資安全審查機制。
- Art. 5.4.3:國防預算承諾超過GDP 3%。
- Art. 5.4.7:不向引發國安疑慮的國家購買核反應爐、燃料棒或濃縮鈾。
- 貿易障礙報告從未涉及這些議題。
- 協定 Section 5涵蓋多項安全相關承諾:
- 大規模採購承諾
- 協定 Annex 3要求台灣企業於2025-2029年間採購:
- LNG及原油:$444億美元。
- 電力設備、電網、發電機、儲能設施、海事設備、煉鋼設備等:$252億美元。
- 民用飛機及引擎:$152億美元。
- 合計$848億美元,貿易障礙報告完全未涉及。
- 協定 Annex 3要求台灣企業於2025-2029年間採購:
- 勞工權利改革
- 協定 Art. 3.9要求台灣多項改革:
- 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承認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的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WRO)認定。
- 保護結社自由,降低企業工會成立門檻。
- 允許工會不受最低人數限制組織全國性聯合會。
- 禁止雇主扣留外勞護照和證件。
- 三年內禁止向製造業和漁業外勞收取仲介費。
- 三年內保障遠洋漁業移工與本國勞工同等權利。
- 全面實施《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 2025年貿易障礙報告未提及勞工議題。
- 協定 Art. 3.9要求台灣多項改革:
- 環境保護
- 協定 Art. 3.11涵蓋多項環境承諾:
- 全面實施WTO漁業補貼協定(Agreement on Fisheries Subsidies,AFS)。
- 確保漁業補貼不助長過度捕撈。
- 打擊IUU(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漁業。
- 打擊野生動物走私。
- 促進關鍵礦物回收和循環經濟。
- 防制非法伐木及相關貿易。
- 2025年貿易障礙報告未提及環境議題。
- 協定 Art. 3.11涵蓋多項環境承諾:
- 服務與投資開放
- Art. 3.7:台灣不得對美國服務供應商施加比本地或第三國更不利的新障礙。
- Art. 6.1:台灣允許並促進美國投資關鍵礦產、能源、電力、電信、運輸、基礎設施等領域,待遇不低於第三國。
- Art. 6.2 + Annex 3:採購承諾。
- Art. 6.3:公營企業須依商業考量行事,不歧視美國商品。
- 造船及商船
- 協定 Art. 5.4.4:台灣與美國合作發展市場經濟體造船和航運。
- 貿易障礙報告未涉及。
- 增值稅歧視禁止
- 協定 Art. 3.10.3:台灣不得對美國企業課徵歧視性增值稅。
- 2025年貿易障礙報告完全沒有增值稅(Value-Added Tax,VAT)段落。
- 進口許可證
- 協定 Art. 3.1:台灣不得以限制進口的方式對美國商品實施進口許可。
- 非自動進口許可須透明、無歧視且不致減損美國出口競爭力。
第三、2025年報告有,協定沒有處理,2026年又再提到的項目
- 農業生物技術校園午餐禁令
- 現況:2015年起台灣禁止學校午餐使用生物技術食材。
- 2025/2026年報告:持續關切並要求撤銷。
- 協定處理程度:Art. 3.3 para 54-58有農業生物技術條款,但僅要求維持科學和風險為基礎的審核框架及透明化程序,未要求撤銷校園午餐禁令。
- 結果:2026年報告仍然將此列為障礙。
- 投資障礙(外資持股限制)
- 現況:台灣對多個產業設有外資持股上限
- 電信:直接持股49%、直接加間接60%。
- 航空、地勤、貨站、空廚:49%(單一外資上限25%)。
- 國際航線商船:50%。
- 有線電視:20%。
- 衛星電視:50%。
- 化學材料製造、廣電節目、輸配電、郵政:完全禁止外資。
- 2025/2026年報告:逐字幾乎相同地列出上述限制。
- 協定處理程度:Art. 6.1僅要求「不低於第三國待遇」,未要求取消具體持股上限。
- 現況:台灣對多個產業設有外資持股上限
- 基改與非基改農產品分列稅號
- 現況:台灣要求基改與非基改農產品(如黃豆、玉米)獨立報關並分列不同稅則號列。
- 2025/2026年報告:批評此海關行政障礙缺乏科學與技術依據。
- 協定:未直接處理此問題。
- 料理米酒(mijiu)稅率差異
- 現況:台灣對料理米酒課較低稅率,導致進口酒類被課較高稅率形成歧視。
- 2025/2026年報告:持續關切。
- 協定:未涉及酒類稅制問題。
- 其他乙型受體素(beta-agonist)化合物最大殘留容許量
- 現況:台灣未建立萊克多巴胺以外的其他乙型受體素化合物最大殘留容許量,也未提供理由。
- 2025/2026年報告:持續要求台灣基於科學建立最大殘留容許量。
- 協定:僅處理萊克多巴胺,未涉及其他乙型受體素。
第四、2025年報告及協定都沒有,2026年報告新出現的項目
- 協定的記載
- 2026年報告新增專門段落記載協定於2026年2月12日簽署。
- 在各議題項下新增「Under the ART...」段落說明相關承諾。
- 明確指出「This NTE Chapter includes an illustrative set of the ART provisions that address identified barriers」。
- 增值稅段落
- 2026年報告新增「Value-Added Taxes」小節。
- 說明台灣對大多數商品及服務課5%增值稅。
- 出口退增值稅,不依進口價值免稅。
- 指出協定下台灣已同意不對美國企業課徵歧視性增值稅。
- 非市場政策與做法(Non-Market Policies and Practices,NMPPs)
- 2026年報告新增「OTHER NON-MARKET POLICIES AND PRACTICES」段落。
- 指出台灣未採取足夠措施對抗非市場政策與做法造成的市場扭曲。
- 點名台灣未參加全球鋼鐵產能過剩論壇(Global Forum on Steel Excess Capacity)。
- 提到協定下台灣已同意處理部分非市場政策與做法造成的扭曲。
- 勞工(Labor)段落
- 2026年報告新增完整段落,涉及四大議題:結社自由、集體談判、強迫勞動、就業歧視。
- 明確提到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對台灣實體的三項強制勞動執法行動:
- 2025年9月24日:對巨大機械(Giant Manufacturing Co. Ltd.)發出暫扣令(自行車、零件及配件)。
- 2022年1月28日:認定永豐漁業公司的Da Wang漁船使用強迫勞動。
- 2020年12月31日起:對連億興12號漁船維持暫扣令。
- 指出台灣尚未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造成不公平競爭優勢。
- 環境(Environment)段落
- 2026年報告新增完整段落:
- 台灣遠洋漁業船隊規模全球第二(僅次於中國)。
- 年漁業補貼約$7億美元,超過一半用於外海及公海捕魚。
- 對美國的海產品出口占台灣總海產品出口10%。
- 2025年2月台灣接受WTO漁業補貼協定。
- 指出協定下台灣承諾全面實施漁業補貼協定並確保補貼不助長過度捕撈。
- 2026年報告新增完整段落:
第五、三份文件中的描述,有明顯差異的項目
- TIFA描述語氣變化
- 2025年報告:「The last TIFA Council meeting was held virtually on June 29, 2021」——暗示TIFA停滯。
- 2026年報告:「Following the TIFA Council meeting held on June 29, 2021,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 focused their engagement on the negotiation of trade agreements」——語氣轉為積極正面,強調轉向貿易協議談判。
- 21世紀貿易倡議描述篇幅縮減
- 2025年報告:詳細描述第二階段談判內容(農業、環境、勞工、爭端解決),語氣是持續進行中。
- 2026年報告:簡略帶過,因協定已取代成為主要貿易框架。
- 金融服務段落被刪除
- 2025年報告:有完整的「Services Barriers / Financial Services」段落,討論金管會(FSC)雲端外包規範及公眾評論期問題。
- 2026年報告:完全刪除此段落,未說明是問題已解決還是不再列為優先。
- 營業秘密/國安法段落被刪除
- 2025年報告:記載2022年6月立法院通過《國安法》修正案——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可處5-12年徒刑、罰金$16.4萬-$328萬。
- 2026年報告:完全刪除此段落。
- 著作權法修正案再提交狀態變化
- 2025年報告:「were expected to be resubmitted for the new legislative term」——預期會再提交。
- 2026年報告:「have not been resubmitted in a subsequent legislative term as of December 31, 2025」——確認至今未再提交。
- 意涵:從「預期中」轉為「確認未行動」,語氣更為批評。
- 豬肉檢查段落結構重組
- 2025年報告:「Inspections」獨立放在「Non-Tariff Barriers」下。
- 2026年報告:整併到「Pork」段落的「Non-Tariff Barriers」下,並直接連結協定承諾。
- 協定牛肉條文 vs 貿易障礙報告摘要的詳細程度差異
- 協定 Art. 3.3 para 9-20:12個條款詳細規範牛肉市場開放(取消逐箱檢查、取消解凍檢查、接受食品安全檢查署MPI名錄、禁止設施登記、禁止出口前查廠、國民待遇等)。
- 2026年貿易障礙報告:僅摘要為「Taiwan will remove its ban...and remove its onerous port-of-entry inspection procedures」。
- 意涵:貿易障礙報告大幅簡化了協定的實際承諾範圍。
- 台灣章節新增「Trade Summary」段落
- 2026年報告在台灣章節開頭新增完整貿易摘要,提供2025年雙邊貿易統計:
- 美國對台貨品貿易逆差:$1,468億(較2024年增加99.1%,增$730億)。
- 美國對台貨品出口:$547億(增28.5%)。
- 美國自台貨品進口:$2,014億(增73.3%)。
- 美國對台服務貿易順差:$15億(增206.9%)。
- 台灣為美國第10大貨品出口市場、第18大服務出口市場。
- 2025年報告的台灣章節未設Trade Summary段落(直接從Trade Agreements開始)。
- 2026年報告在台灣章節開頭新增完整貿易摘要,提供2025年雙邊貿易統計:
- 豬肉供應鏈全面檢查的新描述
- 2025年報告:在「Inspections」小節提到檢查歧視,但未描述供應鏈各環節。
- 2026年報告:新增具體描述「Taiwan increased country of origin labeling inspections and ractopamine residue testing along the supply chain (e.g., importer, wholesaler, and end users, such as restaurants), targeting U.S. pork」。
- 意涵:2026年報告用更強烈的措辭描述檢查涵蓋供應鏈各環節,但同時標註協定已承諾改善(Art. 3.3 para 25-27)。
- 著作權法執法行動從無到有
- 2025年報告:僅提到2019年修法和2022年修法,但均「未實施」。
- 2026年報告:新增「Taiwan's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have investigated and prosecuted businesses selling illicit streaming devices under this provision」。
- 意涵:從「通過但未執行」更新為「已有執法行動」,但修法草案仍「have not been resubmit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