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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致命性自主武器國際公約的推動

致命性自主武器(Lethal Autonomous Weapons Systems,LAWS)是指在被人類啟動或發射後,能夠在「沒有人類進一步介入」的情況下,獨立選擇目標並使用武力的武器系統。這些系統不依賴人類的判斷與輸入,而是根據感測器接收的環境資訊、電腦軟體演算法,以及預先設定的「目標輪廓」(target profile)或限制條件,來自發性地發動攻擊分類

依「人類控制程度」的分類光譜 由於武器自動化的程度不一,學界與決策者常根據人類在決策循環(loop)中的參與程度,將武器系統分為三類

  • 半自主武器 (Semi-autonomous / 迴路內 Human-in-the-loop): 系統啟動後可以尋找目標,但必須經過人類授權或觸發才能施加武力。
  • 受監督的自主武器 (Supervised autonomous / 迴路上 Human-on-the-loop): 系統無需人類授權即可自主選擇目標並施加武力,但處於人類的監督之下,人類操作員可以隨時介入以中止或覆蓋系統的行動。
  • 完全自主武器 (Fully autonomous / 迴路外 Human-out-of-the-loop): 系統一旦啟動,在完全沒有人類授權、監督或介入的情況下,獨立完成目標選擇與攻擊。

國際公約的推動

202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首個關於自主武器的決議。隨後在2024年12月2日,聯合國大會以壓倒性多數(166票贊成,3票反對,15票棄權註釋)通過決議,提及可能採用「雙層方法」(two-tiered approach)註釋來禁止某些自主武器並監管其他自主武器。

到了2025/12,再通過決議,首次明言「歡迎各國考慮談判具法律拘束力文書」,並設立「開放式工作組/會議」進行討論,此時,美國已由2024年贊成立場,改為反對註釋;以色列也從棄權,轉為反對。

2025/12決議的反對6國是:白俄羅斯、布隆迪、北韓、以色列、俄羅斯及美國;棄權的7國是:阿根廷、中國、伊朗、尼加拉瓜、波蘭、沙烏地阿拉伯、土耳其。

美國一貫的態度是「現行國際人道法,以及各國在國家層面落實國際人道法的有效措施,已足以應對自主武器系統帶來的挑戰」,並明確表示「不認為需要在這一領域制定新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

反對者為俄羅斯、白俄羅斯及北韓。15個棄權的國家為中國、愛沙尼亞、斐濟、印度、伊朗、以色列、拉脫維亞、立陶宛、尼加拉瓜、波蘭、羅馬尼亞、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以及烏克蘭(參考)。

美國雖然投下贊成票,支持在聯合國框架內進行對話,卻強烈反對將「啟動具法律約束力的新條約談判」寫入決議。正因為美國等少數國家的強力反對,2024年的最終決議僅授權於2025年展開「非正式磋商」,而非正式啟動締結新公約的談判。

「雙層方法」在決議語言中的典型表述是,呼籲各國考慮:一方面對某些類型或用途的自主武器採取「禁止」,另一方面對其餘類型的自主武器設定使用條件與限制(regulations),以兼顧安全、人道、倫理與軍事考量。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已多次共同呼籲,各國應在2026年底前完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以禁止並監管自主武器。

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Convention on Conventional Weapons,CCW)》旗下的政府專家組自 2016 年起便持續就此議題開會討論。在2024/11/8公布的「滾動文本」(rolling text)中,列出了多項潛在的監管措施,包括:確保武器具備可預測性、維持適當的人類監督、限制武器的運作範圍(如目標類型、持續時間、地理範圍),以及減輕人工智慧的偏見等。

各國對國際公約的態度

國際公約的推動,面臨「共識決」的阻礙: 儘管多數國家支持啟動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談判,但因為 CCW 採行「共識決」規則(等同於擁有否決權),導致談判持續被少數軍事大國(如俄羅斯、美國、以色列、印度、澳洲等)以程序或其他理由技術性阻擋。

各國的立場已明顯分化為三派:

傳統派(Traditionalists):認為現有國際法已足夠。

代表國家:美國、俄羅斯、以色列。

立場:他們認為現有的《國際人道法》(IHL)和第36條的「新武器審查」機制已經足以規範自主武器,不需要制定新的約束性條約。美國更主張,不應規定一體適用的「有意義的人類控制」標準,因為不同的作戰環境需要不同程度的人類判斷。

禁止派(Prohibitionists):主張全面封殺。

代表國家:塞爾維亞、吉里巴斯等。

立場:基於倫理考量,認為必須維持人類對武力使用的控制。主張制定新條約,全面禁止所有自主武器的開發、部署與使用。

雙軌派 / 二元派(Dualists):主張「部分禁止、部分監管」(雙層方法)。

代表國家:奧地利、荷蘭、瑞士、法國、德國、西班牙等(獲得多數國家支持)。

立場:這也是目前最有可能成為未來條約藍本的折衷方案。他們主張制定新條約,「禁止」那些無法遵守國際人道法、具有不可預測性、或是直接以「人類」為目標的自主武器;同時「監管」其他仍受適當人類控制的自主武器(例如限制其操作範圍、設定自毀機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