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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的重大事件

行政院1976年核准核三廠設址於屏東縣恆春鎮馬鞍山。核三廠有2座反應爐,為西屋公司的壓水式反應爐,發電功率各為951MW、共1,902MW註釋

核三廠的2號機與1號機,分別在2008/12/2與2009/7/7完成小幅度功率提升改善計畫。實際最大發電能力,比額定裝置容量951MW小幅提高約1.7%。

反應爐的飼水測量有一定的不準度,因此反應爐設計時,需要保留一定的安全裕度。這項改善計畫,是透過提高測量準確度,降低安全裕度,提高功率(參考)。

1號機反應爐於1984年2月18日裝填鈾燃料、3月30日首次達到臨界、5月9日併聯發電、7月27日開始商業運轉。2號機反應爐1984年12月05日裝填鈾燃料,1985年2月1日首次臨界、2月25日併聯發電、5月18日開始商業運轉。兩座反應爐運轉執照分別在2024年7月27日及2025年5月17日屆滿。

核三「全黑事件」

2001年3月18日,核三廠發生了台灣核電史上最嚴重的「全黑事件」、「3A事件」。電廠「全黑」,喪失所有電源達2個小時8分鐘。除了對外發電以外,冷卻系統、安全系統則需要使用電力。即使在機組停機的情況下,反應爐內的核反應會持續進行,冷卻、安全等系統若一直無法運作,爐心內的溫壓若持續上升,將可能導致爐心融毀等重大核災。

3月18日,事故前,1號機為停爐狀態,凌晨00時46分開始,核三廠幾個電源前後失效。先是因鹽霧害導致超高壓345kV輸電線路跳脫,一度轉由161kV供電,但之後A串匯流排發生接地故障,導致345kV與161kV對A、B兩串匯流排的斷路器皆跳脫,核三廠喪失所有廠外電源。

廠內,1號機有兩台緊急柴油發電機,A台因匯流排故障也跳脫,B台雖然啟動了,卻無法激磁而無法供電。之後,一台久未使用的「第五台緊急柴油發電機」置入B串匯流排,第一次啟動後也跳脫,再次啟動後,才於2點54分順利供電,解除危機參考參考

「第五台緊急柴油發電機」是1994年起,台灣各核電廠陸續加增的設備參考。不過據傳,「電廠內部大家都知道這是當年基於國民外交,向德國買的新型便宜貨,買來就一直丟在那邊,沒什麼保養,沒想到關鍵時候還能派上用場」參考

在當年的標準中,這起事故被分類為第3類A級,即「無放射性物質外洩」之「廠區緊急事故」。不過,如果是依現行標準,當年的核三全黑事件的分類則會是更加嚴重的「全面緊急事故」註釋

核三2001年318的全黑事件,常被稱為「3A事件」。其中的「3A」,源自當年的事故分類標準。

在當年的標準中,將事故由輕至嚴重,分為一至四類:「異常事件」、「緊急戒備」、「廠區緊急事故」、「全面緊急事故」。在四類裡面,又依據要採取的應變措施,至多細分到A、B、C三級。

核三318全黑事件,當年在嚴重程度上,因喪失廠外電源及所有廠內交流電源,且持續達十五分鐘以上,被劃分為第二嚴重的「廠區緊急事故」(第三類),而因為沒有放射性物質外洩,應對措施上被歸為「A級」。(參考:核安會報告核四環評書件第10章

不過,若是依據現行的〈核子事故分類通報及應變辦法〉,核三當年的情況已達「長時間喪失所有交流電源,或喪失所有交流電源持續30分鐘(含)以上且喪失所有直流電源持續15分鐘(含)以上」,已經屬於最嚴重的「全面緊急事故」類別。

沒發現喪失161kV外電84天

2013年4月8日起,核三廠進行2號機的起動變壓器大修與匯流排改接作業,使得2號機喪失161kV外電。雖然控制室對應的警報燈一直亮,但相關人員卻覺得只是維修期間造成的誤警報。一直到7月1日,大修與改接作業完成後,持續出現警報,相關人員才發現喪失161kV外電。

整起事件長達84.2天,造成爐心熔毀機率提升2.7倍(由每年百萬分之6.3升高至17.1)參考參考

清除南灣污染海砂

1993年4月29日,核三廠1號機大修時,更換用過燃料池水的過濾器漏水,漏水流至廢料桶儲存區集水池,造成廢料廠房淹水並經道路溢流至雨水排放渠道,導致約5,000加侖的放射性廢水經排水渠道排放出去,污染到遊憩沙灘南灣附近的岸沙。

核三廠後續將雨水排放渠道出水口附近的海砂挖掘起來,共挖了247桶。挖起來的海砂,先貯放於暫存庫,之後隨著輻射劑量小於外釋標準後,被拿去作為核三廠廠區內非放射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覆土使用。

潛水工人死亡

1984年底,3名台電約聘工人龔興旺、張順吉、董榮吉死亡。

3人背景不同,死亡證明開立的死因不同,分別包括「胰臟炎及胃惡性腫瘺」、「尿毒及肝硬化」、「敗血症休克及肺結核感染」。

但共通的,3人都在1984年5月,在核三廠試運轉期間,進行了入水口管道的潛水清潔工作,分別在當年7、8月出現症狀,並在該年9到11月間死亡參考

台電否認3人與3人的死因與核電廠有關。但從共通性的5月潛水工作、密集的發病與死亡時間,極可能為急性輻射症後群。

多次火災

1985年7月7日,商轉才一年的核三廠就發生了嚴重的火災事件「七七大火」。下午5點23分,1號機低壓汽機8片葉片折斷,發電機氫氣漏出引發火災;1號機事故後停機,停了1年2個月,直到1986年9月11日才再啟動。台電表示,事後調查是奇異公司汽機設計不良,奇異賠償台電新的發電機,但造成核三廠1號機長期停止運轉的巨額損失參考參考

2009年6月12日下午3點13分,核三廠345kV起動變壓器MC-X04突然發生火警,不只電廠出動廠內消防隊,且因火勢過大,進一步請求恆春消防分隊支援滅火。事後分析事故起因,是因為設備保養疏漏,在檢修及除鏽油漆作業時,都沒發現高壓套管膨脹室上方有鏽蝕穿孔現象。鏽蝕穿孔破壞了絕緣,引起閃絡效應,使絕緣油膨脹並分解出可燃性氣體,衝破高壓套管噴出後,接觸空氣引發火災。事件起火的是MC-X04起動變壓器,但事後檢查另一台MC-X01起動變壓器,發現一樣已經出現鏽蝕問題。參考參考

2009年11月20日,2號機第18次大修期間,圍阻體內進行「迴旋爬梯安裝」工程,動火員於166呎熔切平台欄杆時,產生之火花噴落至置於148呎之氧氣瓶與乙炔瓶氣管綑後造成氣管引燃,以及鄰近之布套袋燃燒參考

2015年4月26日,核三廠2號機輔助變壓器火警,引發機組跳脫。屏東縣政府認為沒有被通報,相當不滿,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核三廠相關人員參考參考參考

2025年3月6日,核三廠1號機已屆期停止運轉,2號機距離屆期停止運轉最後2個月,核三廠開始拆除一些不再使用的固定式設備。在進行空壓機廠房外冷卻水塔管路切割作業時,造成冷卻水塔起火燃;台電公司初步研判,是高溫熔渣噴濺到冷卻水塔內,點燃聚氯⼄烯(PVC)材質物件引起火災,加上強風使火勢蔓延波及另只冷卻水塔,最終導致兩只冷卻水塔燒毀參考

燃料棒貨車車禍

1999年2月9日凌晨一點多,一輛運送核燃料的拖車在前往核三廠路途中,駕駛酒駕,在台17號東港大潭路段,衝入路邊的民宅,造成司機李仁凱跟一名保警兩人輕重傷參考參考

2支毛刷

2017年核三廠2號機大修期間,4月28日在爐心底板發現一支毛刷。因為總共有6支毛刷,廠內開始找尋其它5支,在隔天找到另外3支,但還有2支沒有找到。5月1日,核三廠通報原能會時,並沒有提到還沒找到的2支,直到5月25日,原能會審查大修啟動前的會議簡報,才知道有2支毛刷沒找到。

這起事件的嚴重性在於,核三廠不能排除,遺失的2支毛刷被遺留在爐心內的可能性。原能會要求核三廠應盡力找出,否則須進行更完整的影響評估。隔天5月26日,核三廠於廢料廠房用高壓空氣對剪除的套管逐支吹管,終於尋獲剩餘之2支毛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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