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條目測試

出現鬆動
2024/2起,國民黨與民眾黨提出數個「核電延役」法案,要解決核電機組需要在執照到期前五到十年提出延役申請,使得核一二三廠都已無法申請延役的法規問題;2025年新的會期,成為朝野攻防的焦點。

延役修法

國民黨、民眾黨立委推動核電延役修法,民進黨政府的態度也出現鬆動報導。不過若要讓核電延役,需要注意什麼?參考美國對於核電延役的審查程序,著重在三大面向:核安、環境、與公眾參與。對照台灣的法規制度,卻只有核安面向的審查。

延役審查

美國核電廠進行延役審查時,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會進行環境面向的影響評估。不過台灣核電延役的相關法規中,並沒有提及環境面的評估。

核能安全
並沒有提及環境面的評估

台灣的制度

台灣核能安全委員會回覆本社記者,台灣的制度上,環境影響的評估是環境部的權責;若遇到延役的案件、而環境部認為需要進行環評,核安會會尊重環境部的權責。

開發行為

依據環境部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9條,對於核電,僅針對「興建、添加機組、除役」需要環評,不包括「延役」。

不需環評

政策改變

環境部的想法是什麼?核電延役不需環評、或法規需要修訂?環境部環境保護司司長蔡孟裕表示,《環境基本法》第23條明訂「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目前政府也沒有核電延役的政策,所以現在討論需不需要修訂法規是「假議題」。如果未來政策改變,環境部才會研議。

核安會

台灣核電延役的相關法規中,也沒有公眾參與的條文。核安會坦言,法規內確實沒有法定的公眾參與程序;但也強調,公眾參與是核安會近年積極持續推動的施政原則。如果未來真的有核電延役,一定是重大案件,會比照像是核電除役,在資訊公開、審查進程……等,提供公眾參與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