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台灣違反ECFA、及WTO原則等、限制了中國產品進口為由,中國國務院2023年12月20日公告,於2024年1月1日起,中止丙烯、二甲苯、氯乙烯、乙丙橡膠等12項石化產品註釋適用ECFA的零關稅優惠(參考)。
丙烯、1,3-丁二烯、異戊二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異構體、十二烷基苯、氯仿(三氯甲烷)、氯乙烯、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
中國中止12項石化產品的零關稅,對台灣整體外銷的影響不大。多數分析認為,中國主要目的是試圖影響台灣2024年大選、以及測試ECFA議題對台灣輿論的影響力。不過在政治操作以外,中國挑選石化產品作為標的,可能也反映了中國石化產能近年快速成長的問題。
在ECFA的早收清單中,中國開放台灣88項的石化產品,陸續在2011~2013年間調降至零關稅。這次則是針對其中的12項,中止ECFA的零關稅適用,回歸中國相關的關稅適用,分別會有2%~10%的關稅。
12項石化產品輸出中國,對台灣整體外銷的影響不大。經濟日報整理(參考),2023年前11月這12項產品出口至大陸共約18.69億美元,占對陸出口的2%,占總出口則僅不到0.5%。
不過針對12項石化產品本身,影響情況迥異。有的影響嚴重,例如台灣「對二甲苯」的出口,有超過九成是輸出至中國;又有的影響輕微,例如台灣2022年沒有出口至中國的「氯仿」(三氯甲烷)註釋。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氯仿』產品要繳交的關稅為10%,但我國內已無生產」(參考)。
不過依據海關進出口統計,「氯仿」2005~2023年的出口量都遠大於進口量,不太符合王美花「國內已無生產」的說法。不過出口至中國的情況,2018~2020年、2022年都沒有出口,確實不太有依賴出口中國市場的情況。
中華經濟研究院分析,12個品項中,5個品項「對二甲苯、乙丙橡膠、氯乙烯、丙烯、其他烯烴聚合物」影響較具體;其它7個品項影響輕微註釋。單就這12個品項來看,對台灣整體出口影響不大,但可能對個別特定的石化業者有影響(參考)。天下雜誌引述的一句「影響最小,敲打最大」也傳達了這樣的判斷(參考)。
中經院分析,對二甲苯、乙丙橡膠、氯乙烯、丙烯、其他烯烴聚合物5項,出口量七成以上是賣到中國,且過往貿易金額較大、或回復的關稅較高,而影響較大。
其它7項則因為貿易金額本來就不大,即使加收關稅影響也不大。
影響最嚴重的,應該屬「對二甲苯」(PX)。經濟部國貿署統計,2023年1至11月,PX是台灣第9大出口至中國的貨品,且PX的出口中,有92.93%是出口到中國(參考),這個現象,與台灣石化業早年的兩岸佈局有關。PX可能只影響到單一業者,2017年有報導指出,在中油退出PX市場後,台灣只剩下台塑集團的台化一家PX製造商(參考);中國則有分析指出,中國的PX產能,自2019年起迎來了「爆發式的擴張」(參考)。
「氯乙烯」(VCM)是製造「聚氯乙烯」(PVC)的原料。台灣VCM製造商主要是台塑、台氯兩家。中國自產氯乙烯的供需情況有些模糊,一方面在PVC的產能快速提升下,使得原料VCM產能也快速提升,並在快速提升下使得供需平衡不時有波動)註釋;另一方面,中國自產VCM過去以電石法為主,但近年逐漸轉移至乙烯法,產業政策是否影響進口條件,有待觀察(參考、參考)。
中國丙烯也發生產能持續成長、產能過剩的問題(參考、參考)。台灣部分,丙烯製造商主要是台塑、中油兩家(參考),而中油表示,沒有出口丙烯到中國(參考);台塑則表示,台塑化則表示,雖然有受影響,但因為台塑在寧波的丙烯廠已在試車,所以影響有限(參考)。
中國在ECFA的早收清單上,確實有讓利台灣的味道,而ECFA後續的服貿、貨貿談判停擺,且台灣也確實禁止多項中國產品進口。不過中國的動作,時間點在台灣大選前夕,且中國貿易壁壘調查報告中,石化產品非重點,最後卻對12項石化產品開鍘、但開鍘項目的經濟影響又不大(參考、參考),更像是中國在測試ECFA議題對台灣社會的影響能力。同時,12項產品以為石化業上游原料為主,而中國近年在石化業、尤其是上游的產能不斷提升。
依據中國商務部的說法,事因於中國幾個進出口商會,認為台灣對中國產品有不合理的進口限制,要求中國當局進行貿易壁壘調查。中方當局的最後調查結論稱(參考),台灣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其貿易相關子法,設立了一套「總體上禁止」、只有經許可等條件下,才能進口中國產品的制度;台灣明訂禁止進口的「中國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彙總表」有約2,500個品項,清單製訂過程不透明;且部分商品,中國有全球出口的競爭力,台灣有進口需求,卻又禁止從中國進口,損害中國出口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