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G7七大工業國組織

簡介

七大工業國組織G7(Group of Seven)的正式成員國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義大利、加拿大。

1970年代,資本主義國家面對全球經濟消條;布列敦森林制度(Bretton Woods system)崩解、美國拒絕他國央行兌換黃金;第一次石油危機……等事件。美英法德日義加七國,在1975年召開首屆的G7首長峰會(G7 summit)。

雖然G7沒有國際條約、國際協定作基礎,也沒有常設的秘書處或辦公室,但它實際上代表著,先進國家、或說資本主義陣營中的北方國家,以及這些國家在布列敦森林制度崩解後,協調國際事務的場合。

G8、G20

1991年蘇聯解體,冷戰結束,過去社會主義陣營中的老大哥俄羅斯一度與歐洲國家漸行漸近。1998年,俄羅斯正式加入G7,成為G8。不過隨著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俄羅斯在2014年被逐出,再度變回G7。

1990年代末發生亞洲金融風暴,同時隨著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全球影響力降低,G7(/G8)意識到已不能完全掌控全球事務,1999年成立G20。

G20成員國,除了G7以外,還包括金磚五國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南菲,7個重要經濟體墨西哥、阿根廷、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韓國、印度尼西亞、澳洲,以及歐盟。

G7的場外抗議

G20成立以後,G7仍每年召開。若將G20視為一個「大國們喬事情的場合」的話,G7就代表著大國中的北方國家、對全球事務最有影響力的一群國家們。

在G7首長峰會期間,也經常伴隨著場外的倡議或抗議行動。例如經常有團體的抗議者,針對全球化、自由貿易、全球暖化、核武、第三世界債務…這些全球性的、或各國普遍性的議題,向G7大國喊話。而例如來自左翼立場者對資本主義大國的批判、以及來自南方國家對北方國家的批判等,會根本性的反對「G7」本身,指出G7大國造成全球不公的責任、要求解散G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