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理由 | 機制 | 展延日數 | BOT許可年限 |
2006年10月3日 | 許可50年註釋一 | 原始契約 | - | 2056年10月2日 |
2016年3月 |
出土作業影響履約期限 |
仲裁 | 110 | 2057年1月20日 |
2017年7月 |
「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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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 180 | 2057年7月19日 |
2018年註釋二 |
181天許可年限展延爭議註釋三 |
仲裁 | 181 | 2058年1月16日 |
2019年5月 | 行道樹遷移延宕 | 仲裁 | 510 | 2059年6月10日 |
2022年2月22日 |
「都審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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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同意註釋四 | 1,001 | 2062月3月7日 |
BOT許可年限50年,即遠雄在這50年內,蓋好巨蛋後餘下的時間,可以營運巨蛋來賺錢,回本、獲利。
仲裁機制強調「秘密原則」,除雙方(遠雄、北市府)都同意,否則程序、判斷書等資訊皆不公開。部分仲裁判斷出來的時間點,可透過新聞略知大概的時間。
遠雄2017年12月申請「181天」仲裁案,但仲裁判斷時間,敝社未尋得相關公開資訊。
契約中,有「興建期」的規定,遠雄應於一定時間內完工,否則會被罰違約金。這個「興建期」是包含在「50年許可」內的。
2013年底,北市府曾同意遠雄展延「興建期」181天。「181天許可展延」仲裁案,是遠雄主張,興建期展延後,BOT的許可年限也要一併展延。
BOT的爭議處理機制,會先由雙方派人組成的「協調委員會」協調;若協調不出解決方案,即會進入仲裁。
2022年1月21日,遠雄與北市府簽訂協議,雙方不再對2020年8月7日(巨蛋復工)前的事項,提出展延爭議;同時針對這5項爭議,市府同意協調委員會提出的展延1,001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