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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公司化資產負債處理

【資產】

 

分類

金額(億)

處理、使用

非營業所需

國有非營業(河川地、農地、已開闢道路) 228.59 政府持有
移撥償債基金(台北機廠、高雄港站、台北特定區的E1E2) 227.74

基金持有

營業所需

公共設施或配合政府政策需要(路線、橋樑、隧道)

    3,399.16

    政府持有,無償提供使用。

    車站及辦公室房屋

    政府持有,以優惠租金出租、設定地上權。

    車輛、具價值車站及可開發基地 3,505.03

    公司持有,政府作價投資、贈與或補助。

       

    7,360.52

     

    【工會意見】資產全留。

    【債務】

    債務種類 金額(億) 說明 處理方式

    既存短期債務

    1,484.47

    台鐵局已發行商業本票及向金融機構舉借之債務。

    交通部成立基金承接

    長期舊制退撫債務

    654.08

    舊制員工退撫金

    由公司承接,政府每年編列57.8億元支應。

    遲延負債

    1,909.74

    工程完工撥入台鐵營運使用財產,收支對列,非屬實質負債。

    每年認列政府補助收入。

    應負貸款

    159.72 修繕、添購設備等營運所需必要支出,尚未支出的款項。 年度預算支應,按一般程序處理。
      4,208.01    
    【工會意見】債務由交通部自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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