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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2017/8/15大停電

大潭電廠由台中接收站(二接)以海管加壓供應,2017年8月15號,下午4點51分,中油公司桃園供氣中心大潭隔離站更換分散式控制系統(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DCS)電源供應器時,發生人員操作失誤,導致停止供氣,大潭電廠6部機組及台中發電廠5號機等陸續跳機,瞬間減少4百多萬瓩供電量 。

台電公司於當天晚間6點開始,到8點50分,進行了四輪的限電,到晚間9點38分,台中5號機及大潭1、2、3恢復並聯之後,解除分區輪流停電,到第二天(8/16)凌晨12點50分,大潭的6個機組才全部恢復併聯。

當天下午1點58分時,系統瞬時最高尖峰負載,達3,645萬瓩,系統淨尖峰供電能力為3,760萬瓩,備轉容量為115萬瓩,備轉容量率為3.17%,而事故發生時,4點50分的瞬時實績負載為3,481萬瓩,系統供電能力為3,684萬瓩,備轉容量為203萬瓩(備轉容量率為5.51%)。

當天大潭電廠6部機組,裝置容量合計438.42萬瓩,當天4點50分發電量為415.67萬瓩,約佔當時全台供電能力的11. 94%。

根據行政院事後事故調查報告的檢討,問題包括中油公司操作流程未落實風險控管、未妥善落實多層防護機制、缺乏維修之標準作業程序、員工教育練不足等。

此外,報告也提到,台電及中油公司天然氣供應系統風險分散及斷氣風險之管控機制不足,且未落實風險評估。氣源風險包括:台中港天然氣接收站、儲氣槽、海管、由海管至大潭電廠的天然氣隔離站、計量站等之可能風險。管控能力不足包括:僅單一氣源、至計量站的氣管設計仍具有斷氣風險、未作失效模式影響分析(Failure Mode and Effect) 等,遂未能辨認出潛在的失效模式 (Failure Mode),而致未對其進行管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