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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松菸大巨蛋大事記

歷史背景

  • 1937年,台灣總督府專賣局興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松山菸草工場」註釋
  • 1965年,全球第一座「巨蛋」,休士頓太空巨蛋啟用。巨蛋的興建需要更高的技術能力及成本,也需要更多的觀眾來支持營運,因此在體育使用的功能之外,巨蛋也有政府展現城市進步化建設的強烈性質。
  • 1967年,台北市改制為直轄市,一項重要的基礎建設為修築忠孝東路,使得忠孝東路南北側迅速發展出塊狀商業帶,成為現在口語稱為台北東區的樣貌參考
  • 1971年,聯合國通過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位置,台灣在國際政治的情勢風雨飄搖。展現在國際體育賽事上,1974年伊朗德黑蘭亞運、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參賽皆受阻。
  • 1980年,台北市發布實施「信義區計畫」,規劃開發為副都心來化解原舊市區的人口註釋。松山菸廠即位於商業已極為活絡的「台北東區」、與待開發的「信義區」交界處。
  • 1981年,國際奧委會與台灣的中華奧委會簽訂《洛桑協議》,在台灣方同意「Chinese Taipei」作為名稱等前題下,國際奧委會同意台灣參賽、並會協助台灣重返其它國際賽事參考
  • 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但台灣的文資仍在探索期註釋。1986年,台北市政府提出把松菸包括在內的「中山學園」計畫,打算把歷史建築拆掉改建,興建國立歷史博物館、藝術館與中央圖書館參考
  • 1988年,日本東京巨蛋啟用,為亞洲第一座巨蛋。
  • 1989年,在1990年北京亞運前夕,台灣的奧委會與中國的奧委會在香港簽署協議,「Chinese Taipei」的中文譯為「中華台北」參考
  • 1990年,台灣參加北京亞運;距台灣上一次參賽的1970年曼谷亞運,已時隔近20年。在此期間,台灣政府也開始對舉辦國際賽事展現興趣,希望能藉此作為國際政治外交手段。1989至1995年間,台灣積極爭取1998亞運、2002亞運主辦權註釋
  • 1990年代,在黃大洲市長執政時期,松菸並不在巨蛋的選址名單中。當時討論的包括在關渡平原、台北市立棒球場、台北市立體育場(今台北小巨蛋和台北田徑場)、天母……等。
  • 1991年,中華職棒味全龍對統一獅的總冠軍賽第七場,賽間大雨而中斷一小時。觀眾齊聲對在場的行政院院長郝柏村高喊「我們要巨蛋」參考、郝柏村指示台北市政府,盡速興建一座室內棒球場註釋;總統李登輝1993年將巨蛋列為12項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

1930年代,日本軍國主義抬頭,1936年小林躋造上任台灣總督,提出「皇民化、工業化、南進基地化」三項統治原則。台灣作為南進基地,菸品作為軍隊娛樂軍需品,台灣有了更大的菸品製造需求。1937年設置松山菸廠,規模數倍於台北菸廠。

參考:〈終戰初期臺灣煙酒專賣事業之研究〉、〈台北市創意文化治理—以松山文創園區的空間生產為例

戰後1945年改名「台灣省專賣局松山菸草工廠」;1947年台灣省專賣局改制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更名為「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

在都市計畫中,台北市政府1980年5月1日發布實施「修訂逸仙路、基隆路以東、忠孝東路以南、信義國小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1981年發佈實施「擬定台北市逸仙路、基隆路以東、忠孝東路以南、信義國小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

(參考台北市地政局土開總隊松山區第二期市地重劃區(信義計畫區)

在與中國奧委會訂訂協議後,在1989年這篇新聞剪報中,台灣奧委會主席張豐緒表示「亞運主辦權非拿到手不可,1998拿不到、就拿2002」。

1990年9月27日,亞運理事會投票決議1998年亞運由泰國主辦。之後,台灣方仍積極爭取主辦2002年亞運,但仍失利

新華澳報這篇評論則分析,90年代,總統李登輝積極爭取亞運,但在兩度失利後失去興趣;隨後的陳水扁時代,則瞄準世大運累積經驗。

另參考〈我國申辦1998和2002年亞洲運動會之過程與檢討〉、〈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及所屬亞洲運動賽會〉。

行政院 81.8.28 臺 81 字第 47953 號函指示,應儘速興建巨蛋體育館。

巨蛋看上松菸

  • 1993年,台北市長黃大洲一度定案,要在關渡興建可供職棒比賽的大巨蛋,工程費70億,中央地方各出一半;但後因土地徵收費用過高而停擺註釋
  • 1994年台北市長選舉,在巨蛋落址的議題上也多有交鋒。尋求連任的黃大洲是關渡方案;陳水扁認為在蓋在關渡花錢太多又沒效率,主張應蓋在中山足球場;趙少康則主張在台北市立棒球場原址興建參考
  • 1995年,陳水扁勝選後,正式徹回關渡方案的預算,並成立「巨蛋催生小組」另尋新址。雖然陳水扁在競選期間,提出的選址是中山足球場,但在副市長陳師孟、都發局長張景森等左右手的建議下,要將巨蛋建在市區內、作綜合商業設施等考量,北市府最後看上了松山菸廠。
  • 1996年,但在藍綠矛盾下,北市府無法和握有松菸土地的台灣省政府達成共識,扁市府在政績時效的壓力下,決定改在台北市立體育場、以BOT來興建巨蛋。但後又因陳師孟涉入巨蛋包庇送件遲交、外型仿造等爭議,使得計畫再度停擺。後續在馬英九市長任內,這個計畫成為現今的「台北小巨蛋」(臺北市立多功能體育館)註釋

在台灣的巨蛋夢下,至今已有不少以「巨蛋」為名的體育場館。

但以學者官文炎提出的定義,認為要達到「容納人數4萬人以上」等條件的體育場館,才能稱為「巨蛋」。在此標準下,除未完工的台北大巨蛋外,台灣尚無巨蛋;且現已完工的「巨蛋」們,實際上大多無法打棒球。

台灣的「巨蛋們」如下(啟用時間, 座位數):
桃園巨蛋(1993, 15,000)、苗栗巨蛋(2001, 7,789)、台北小巨蛋(2005, 15,000)、竹北巨蛋(2005, 8,000)、高雄巨蛋(2008, 15,000)、桃園大巨蛋(2009, 20,000)、台北大巨蛋(未完工, 40,000)。

關渡地區自1960年代中期,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提出副都心想像後,土地不斷被炒炸。在1990年代討論關渡巨蛋方案時,評估土地徵收費用將逾500億元。

參考:〈陳水扁能幫關渡平原解套?〉(商業週刊425期,1996年)、〈探索空間正義─以台北大巨蛋興建爭議為例

市民看見松菸

  • 1998年松菸停產。12月21日樂山文教基金會主辦「台北空間探險隊」,邀請立委、專家、都市設計學者踏勘台北市的三大公有地:已停產的松山菸廠、台北第一酒廠(今華山創意文化園區)與仍在運轉的建國啤酒廠,並對台北市區大型公有土地的整體規劃提供建言。有學者提出,人口稠密的台北市缺乏開放空間,從提升都市生活品質的角度來考量,應該把松菸、建啤、華山等地一體規劃保存,儘量留存原有綠地空間,遠比設為消費性的商業空間有意義。
  • 1998年12月25日,馬英九上任台北市長,提出「三顆巨蛋」的想像,在市立體育館、容納6千人、可打籃球的「小巨蛋」;在松菸、容納3萬人、可打棒球的「中巨蛋」;在關渡、容納5萬人、可踢足球的「大巨蛋」註釋。其中,馬英九最重點推動的項目是松菸巨蛋;而此時中央與台北市皆國民黨執政,馬市府的決定受到行政院的支持。
  • 1999年,7月12日行政院文資小組對菸山菸廠進行堪察,認為有保存價值,但尊重北市府巨蛋構想。10月5日,北市府通過巨蛋設置在松菸的決議。
  • 1999年11月6日,台北市設立文化局。12月26日,文化局在松菸舉辦「開門見山水,文化好厝邊」活動,開放民眾參觀,使各界對於松山菸廠大為驚嘆,並對於巨蛋坐落於松山菸廠產生質疑。民間也傳出希望保留綠地、或是擔心人潮與交通衝擊的反對聲音。
  • 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中央地方不同政黨執政,使得松菸巨蛋的計畫再度慢了下來。在馬市府已表態中意選松菸蓋巨蛋的情況下,6月6日文建會主委陳郁秀與副主委羅文嘉親訪松山菸廠,表示有意爭取將松菸舊址作為文建會辦公室,其餘部分欲規劃為藝文表演空間或提供藝文團體進駐使用,引起馬市府的不滿。同時民間文化界、學界也發起連署,呼籲指定松山菸廠為古蹟。(參考

轉引參考。原始來源為中國時報〈馬英九送出三顆巨蛋打造台北體育城〉880321

綁在一起的古蹟與「再利用」

  • 2001年台北市政府仍選定松山菸廠作為大巨蛋廠址,計畫把基地分為「文化園區」與「體育園區」,尋求體育與文化保存並存之可能性。
  • 2001年3月22日,台北市文化局古蹟審查委員會至松山菸廠進行現場會勘、召開公聽會。9月,古蹟審查委員會指定松山菸廠部分建物為古蹟與歷史建築,後送市政會議通過公告。但在古蹟與歷史建築以外的地方,則被允許、或說「需要」被「活化、再利用」,以負擔古蹟修復維持的經費。
  • 2002年4月,行政院函覆北市府,正式確定松山菸廠為大巨蛋設立地點。7月1日,公賣局公司化,改制為菸酒公司,土地移轉給財政部,台北市政府原本只想使用巨蛋與古蹟,約10公頃上下的土地;但行政院要求北市府取得松山菸廠18.2公頃的全部土地,以利整體規劃;最後北市府以信義區土地(今世貿三館)加上100多億現金補足差額,與中央換得松菸土地,解決了用地問題。
  • 台北市政府採取「巨蛋與古蹟並存」的方式,將松菸全區規劃為「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包括古蹟在內的部分是「文化園區」,隸屬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管轄,佔地約7.8公頃,以發展台北市藝術文化為目標;其餘包含員工宿舍、運動場等L型空間,則為「體育園區」,即「台北大巨蛋」的規劃空間,隸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管轄,佔地約10公頃。
  • 2004年5月17日北市府巨蛋BOT第二次甄審會,確定由遠雄、及協力廠商團隊「竹中工務店(國外)/劉培森建築師事務所(國內)」組成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為最優申請人。但在9月,竹中/劉培森宣布退出遠雄團隊,遠雄改與「HOK/羅興華」團隊合作,並向北市府申請變更協力廠商參考
  • 2005年7月,北市原本不准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但北市府的決定,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多度駁回註釋;2006年6月,北市府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
  • 2006年10月3日,台北市政府與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簽定大巨蛋的「興建營運契約」(BOT),特許年限自簽約日起50年。但與北市府原本招標時提出的公告契約草案相較,最終簽訂的BOT契約大幅讓利變遠雄參考。監察院2009年的調查報告指出,條文下的189子項中,有2項較有利於市府、47項有利於遠雄參考
  • 在松菸的文化園區部分,文化局為了使「投資開發」與「古蹟修復再利」用兩件事單純化,又將文化園區分成A、B兩區。其中佔地6.6公頃的「古蹟歷史建築A區」,由政府編列預算修復後,再由文化局規劃再利用方案;佔地1.2公頃的「B區」則採BOT方式開發,並以權利金等營收作為A區修復古蹟的經費來源。
  • 2007年,民間成立「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以游藝為召集人,成為松菸巨蛋最重要的反對團體之一。聯盟關注原地的樹木未被良好對待、移植;並質疑計畫的公共性不足,園區內包括飯店、旅館、商場等營利單位;同時也認為巨蛋是錯誤的都市計畫,將造成環境與交通衝擊。
  • 2009年1月15日,富邦集團成立「台北文創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北市府簽署文化園區B區的BOT案,興建、並經營文化園區B區的「台北文創大樓」。
  • 2011年6月28日,文化局將松山文創園區委託轄下的「台北市文化基金會」營運。
  • 2012年4月,大巨蛋正式動工。雖然大巨蛋傳出監察院糾正案、環評……等爭議,但市長郝龍斌仍未解約。
  • 2013年5月15日,台北文創大樓開始營運,有集客力的誠品集團主要承租了1至3樓的商場區,成為知名地標;但台北文創大樓的租金或大面積承租的要求,則讓許多小型業者或工作室無法負擔,爭議不斷。同時也帶動了週遭租金的大幅上漲。

台北市政府原兩度否准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但也兩度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撒銷決定;北市府第三次,准許遠雄變更。監察院2009年提出糾正,認定工程會濫權,有嚴重違失。

北市府2005年7月19日否准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並於9月5日通知計畫案流標。遠雄不服,向工程會提起申訴,工程會撒銷北市府這2項決定。

2006年初,北市府補正理由後,再度否准雄遠變更協力廠商;雄遠再向工程會提申訴,工程會5月撒銷北市決定。

2006年6月,北市府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

參考:監察院新聞稿調察報告

消失的身影,只留下「弊案」

  • 2014月12月,柯文哲上任台北市長,認為過去北市府多件BOT案對財團讓利,表示將調查包括大巨蛋在內的「五大弊案」。
  • 2015年3月,卡米地喜劇俱樂部搬離松菸商圈,成為藝文圈「文創趕走藝文」的標誌性事件。卡米地是專營喜劇的劇場團體,2010年搬至松菸旁經營展演場地,但表示房租由5.5萬漲至18萬,不堪負擔而搬離。
  • 2015年5月,柯市府以施工內容與書件不符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
  • 2016年3月23日,遠雄仲裁庭勝訴,仲裁協會認定因土方運棄工程,仲裁判斷同意展延工期110天,BOT許可年限亦同時展延110天。
  • 2016年8月,北高行基於公安理由,裁定巨蛋部分復工;9月北市都發局同意部分復工。柯市府雖曾在4月表示將往「解約」方向處理的態度,也改成等待遠雄完成變更程序。
  • 2017年10月,台北地檢署偵結大巨蛋案,共起訴31人,包括遠雄趙藤雄,時任北市財政局局長、甄審會召集人、議約主談人的李述德,涉及巨蛋消防事項審查的建築中心執行長許銘文。除巨蛋案以外,31人也包括以遠雄為中心的集團掏空案、土城開發案、營建署收賄案等參考
  • 2018年,游藝參選台北市議員,落選。2019年,力抗巨蛋多年的游藝表示將回歸家庭與工作,不再參與反巨蛋運動的事務。游藝認為,柯市府並未尊守原本的立場,選舉結果也顯示關注巨蛋議題的人已經少到超乎預期,另人失望。
  • 2020年,有業者透露,松菸文創園區的原「廠務組」已改為「業務組」,且多個空間的租金已大幅調漲,上漲幅度超過四成,讓藝文界質疑非營利團體根本沒有條件入駐,只剩下營利事業才有條件進場。而位於松菸製菸工廠二樓南側的「松菸LAB創意實驗室」,原本由園方邀請策展人策展,並會每年對外徵件甄選計畫,獲選者由園區提供經費與空間,作為園區自製的節目。3月改為對外徵選「營運計畫單位」,月租金24.53萬元,使用220坪,讓藝文界痛批形同招租。(參考
  • 2020年7月17日,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已重新核發建照;遠雄表示,會在最快時間申請復工許可,同時準備人、機、物料,準備期約耗時1個半至2個月;待許可核准後,依照工項依序進場施作,推估2021年底前竣工。(參考
  • 2020年9月21日,北市府與遠雄第一次變更BOT契約。基本上是依照監察院2009年的糾正案變更,但並未處理北市府沒有營業權利金的爭議(參考)。
  • 2022年1月21日,台北市與遠雄簽訂協議。自柯市府2015年勒令大巨蛋停工以後,遠雄即不斷的透過BOT機制下的仲裁制度提出爭議,來延展BOT的興建與特許期。在2015年至2017年的四次仲裁中,遠雄幾近全勝。後續遠雄又提出5項爭執事項;而2022年的協議,為市府同意遠雄的5項爭執事項,而遠雄則不再為停工期間的履約事項提出爭執。四次仲裁、與這次的協調結果,讓遠雄的的BOT許可年限,累計多取得了1,982天;期限由原本的2056年10月3日,延長到2062年3月7日(參考)。
  • 2022年底,市長選舉期間,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政見上,皆為支持大巨蛋。選舉結果,由國民黨蔣萬安當選台北市長。
  • 2022年10月28日,台北地院宣判大巨蛋等案。馬市府時期、大巨蛋議約市府方的主要執行者,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在大巨蛋案中犯圖利罪,判刑9年。遠雄前董事長趙藤雄,則在多起開發案中行賄,判刑7年(判決)。
  • 2022年11月22日,北市府與遠雄第二次變更BOT契約,北市府能從大巨蛋的收益中分得權利金(報導)。

大巨蛋啟用

  • 2023年10月20日,北市府核發大巨蛋使用執照。11月,大巨蛋試營運;12月3日,首場正式比賽為亞錦賽開幕戰,台灣以4比0勝南韓。
  • 2023年2月2日,大巨蛋正式營運(參考)。台北市體育局表示,台北大巨蛋場地收費標準已正式提送北市府備查,除了水電費另計,場租也會依照賽事項目、等級有所不同,最低為國內棒球賽52.5萬元加上10%票房抽成。若屬免費入場活動,因無票房抽成,場租為105萬元。大巨蛋滿場有4萬觀眾席位,若舉辦國內職棒比賽,以票價800元、觀眾3萬人計算,票房收入2400萬元,10%抽成就是240萬元,合計場租估算為292.5萬元(參考)。中華職棒球隊普遍認為收費可以接受(參考)。

 

參考資料:

都市政治與媒體論述鬥爭: 臺北「大巨蛋」的個案研究

台北市創意文化治理—以松山文創園區的空間生產為例

臺北市議會公報第88卷第9期

台北市文化局大事記

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