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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30年大事記

大巨蛋緣起

  • 1991/11/10 中華職棒於台北市立棒球場進行總管軍賽,突然天降大雨造成延賽,在場群眾高喊「我們要巨蛋」,在場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指示興建不受風雨影響的室內棒球場。
  • 1993 前總統李登輝將大巨蛋列為國家重大建設,原本預計興建於關渡,但關渡開發計畫遲未推動,巨蛋計畫停擺。
  • 1996/7/20 台北市前市長陳水扁主政下的北市府決議於台北市立棒球場原址興建巨蛋,該計劃於陳水扁連任失敗後暫停。
  • 2002/7/9 台北市前市長馬英九確定在松山菸廠廠區興建巨蛋園區,並著手進行招商作業。
  • 2004/5 遠雄與日本竹中工務店等協力廠商合組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北市府甄審委員會選為BOT案最優申請人,開始與臺北市政府議約。但此案疑點叢叢,因北市府對不同廠商就合約內容的回應不同,造成最後只有遠雄獨家招標、得標。

詭異的議約與審議

  • 2004/9 竹中工務店等廠商聲明退出台北企業巨蛋聯盟
  • 2004/9 馬英九及遠雄前董事長趙藤雄會面;在過去北市府與遠雄10次會議,權利金時都明訂「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但在馬英九與趙藤雄面談30分鐘後,隔3天的第11次會議卻變成零權利金,引發外界質疑是否圖利遠雄。
  • 2006/6/9 北市府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為Populous公司;過去7次甄選會都否決遠雄變更協力廠商的申請,第8次甄選會大翻盤,投票結果以非常懸殊的比例通過遠雄變更案
  • 2006/10/3 遠雄與北市府簽約辦理「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由馬英九與趙藤雄代表簽約,簽約後起算50年特許期。
  • 2010/12/9 大巨蛋通過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
  • 2011/5/26 大巨蛋有條件通過環評;此次環評會議僅由14位委員參加,其中一半是官方委員,投票結果「有條件通過」以8票闖關成功,也就是說,僅有一位外部委員贊成此案通過。
  • 2011/6/24 台建中心核發大巨蛋建築防火避難評定書;台健中心於6月23日召開專案評定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審查會做出決議「6個月內提訟最終版計畫書並經專案評定小鼠簽署同意後,准予發評定書」,但台建中心在隔天就完成會議紀錄,核發評定書,完全不理會審查會議決議的「六個月內修正審定」。之後在內政再依台建中心評定書,發出大巨蛋案防火避難安全無虞保證的「認可通知書」。
  • 2011/6/30 大巨蛋取得建築執照,依照合約需3年內完工。
  • 2012/4 大巨蛋正式動工。

勒令停工、解約爭議到部分施工

  • 2015/1/21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認為過去北市府多件BOT案對財團讓利,如大巨蛋就有權利金0元等問題,1月21日,柯文哲宣布成立廉政委員會,開始著手調查包括大巨蛋在內的「五大弊案」。
  • 2015/2/17 北市府成立公共安全體檢小組,參考日本巨蛋防救災的模擬標準檢驗大巨蛋公安,之後體檢小組公布體檢結果,對大巨蛋提出7項公安基準,要求大巨蛋改善。
  • 2015/5/14 北市府勘查大巨蛋工程,認為大巨蛋有79處結構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不符勘驗比例約7成。
  • 2015/5/20 柯文哲以《建築法》58-6條「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之後遠雄提出行政訴訟
  • 2015/6/10 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進行5大案結案報告,會後宣布大巨蛋案和美河市案移送法務部調查,三創案、松菸文創案則送監察院,雙子星案查無不法。
  • 2016/4/13 柯文哲在議會質詢時間,指出大巨蛋將「朝解約的方向處理」,趙藤雄當天6時前往北市府與柯文哲會談,在1小時會面後,雙方達成解約共識,將交由第三方鑑價並由北市府買回,初估約370億。
  • 2016/4/17 柯文哲至議會報告,因柯文哲態度由原來「因遠雄過失而解約(不用賠償)」,到「合意解約(必須鑑價買回大巨蛋並賠償遠雄初估約370億的損失)」,議員對合意解約一致反對,柯文哲無法討到合議解約預算。
  • 2016/6/6 遠雄向法院聲請大巨蛋停止停工處分,聲稱施工到一半停工恐造成公安問題。
  • 2016/7 北市府要求遠雄具體表明是否願意改善大巨蛋公安、9月8日完成復工程序及提出趕工計畫,否則將解約。後因遠雄回覆公文未提出具體復工及趕工計畫,通篇都是要求要立即復工,北市府表示將成立終止契約小組,若遠雄在9月8日前仍未完成改善,將啟動解約。
  • 2016/7/21 針對遠雄聲請的停止停工處分,北高行裁定,考慮到大巨蛋停工後,若遇強颱或強震,可能有坍塌危險、威脅民眾生命安全,遠雄可針對有坍塌、公安風險等處部份復工,但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聲請。
  • 2016/7/28 趙藤雄與北市副市長鄧家基面談後表示,將接受北市府的大巨蛋7項公安基準,其中部分項目雙方同意由台灣建築中心審查。
  • 2016/8/25 北高行裁定遠雄可部分復工後,北市府提抗告,8月25日,北高行駁回北市府抗告
  • 2016/9/6 北市都發局同意遠雄大巨蛋可就7項公安工程部分復工
  • 2016/9/8 遠雄趕在限期改善到期前,向市府送出同意書,承諾將向台灣建築中心完成防火避難性能認可審查,並向北市府都發局、環保局遞件送審,完成建照變更等完成法定程序;柯文哲宣布,北市站不行使大巨蛋解約全力,日後會繼續監督。
  • 2017/4/10 大巨蛋共14項安全工項,北市府於2016年9月6日僅核准其中7項,其餘要求遠雄再提報告後進行審查,4月10日雙方再開會討論,都發局認為颱風季即將到來,同意遠雄進場施作其餘7個項目。

重啟的大巨蛋

  • 2017/6/8 台建中心於5月評定通過大巨蛋防火避難性能計畫書,6月內政部完成審議程序並核發認可通知書。
  • 2017/9/7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關於大巨蛋停工的行政訴訟結果果出爐,北高行認為,大巨蛋涉及涉及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部分,與比例原則有違背,准許這部分停工撤銷,但其餘部分則駁回。
  • 2018/9 大巨蛋重至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大會審議,遠雄與北市府幾乎毫無共識,雙方差異最大的,在於大巨蛋容留人數(可容納人數),北市都發局認為,大巨蛋環評引進人口為59833人,應以「59833+X」(建物人數+園區可能人數)來推估,並以此進行防災避難模擬;但遠雄認為園區可容納更多人,未來多次都審,就以59833+戶外的13733(共73566人)及遠雄自提並陳70000+13733(共83733人),兩案共同討論。
  • 2019/4/30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最高刑認為,台北市政府做的停工處分並無違誤,判遠雄敗訴定讞。
  • 2019/8月中旬 柯文哲見遠雄董事長趙文嘉,雙方達成共識容留人數遠雄同意讓步,回到環評的59,833,商場也有望變更為商辦大樓以降低人流,而大巨蛋「零權利金」爭議,遠雄同意訂定「超額盈餘」條款,盈餘達標後,一定比例上繳市府。
  • 2019/8/29 北市府舉行大巨蛋第六次都審會,都審會要求的6種情境模擬中,最差模式下電腦到機、跑不出來,遠雄表示是「參數衝突」,希望都審會更改參數,雙方激辯討論先前都審會提出之參數是否合理,最後主席都發局長黃景茂裁示由由都發局幫忙詢問軟體公司當機問題。
  • 2019/10/14 大巨蛋第7次闖關都審終獲通過,針對上次跑不出來的模擬方案,北市府提出針對電腦模擬時避難壅塞的5個戶外點做變更設計,將部分一樓作為半戶外空間,並做轉彎角的退縮,在遠雄表示接受北市府方案後,黃景茂隨即通過大巨蛋都審。但更改後的結果卻未再進行電腦模擬,引發多位議員不滿。
  • 2020/3/25 北市環評委員會修正通過大巨蛋環差報告,環評委員附帶建議,遠雄須積極處理附近里民提出的,有關鈦板反光、交通動線及文化園區生態池水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