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武漢肺炎》通報及病例定義修改的歷程

指揮中心在1/161/31、2/7公布更新過三個版本的通報條件以及病例定義。

在1/16的最初版中,臨床條件之一為「有發燒『且』急性呼吸道感染」要同時有兩種症狀。在第二版中,加嚴防疫的強度,改為「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兩種症狀只要有一種即符合條件。

最初版中,流行病學條件中旅遊和居住史的地點只有武漢地區,之後兩次更新,逐次擴大地區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