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由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簽署,於1994年正式生效;並在2018年9月30日深夜,簽定了新的自由貿易USMCA(U.S. Mexico Canada Agreement),預計在2020年初上路。
NAFTA的主要目標在於逐步降低、消除三國間的關稅壁壘,消除非關稅貿易障礙及建立保障公平市場競爭的規範,是一個超越WTO標準的區域貿易協定。NAFTA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區域貿易協定之一,根據IMF的資 料,2012年其GDP總值佔全球的21%。
NAFTA的內容建立在1988年簽訂的美—加自由貿易協定的基礎上,美國與加拿大原先在農業產品以外的貨品就已經幾乎都達到零關稅的標準,因此NAFTA在關稅減讓部份,主要處理美加兩國與墨西哥的協定,美國與墨西哥預計在NAFTA簽訂後15 年內逐步達到零關稅的標準,加拿大與墨西哥則在2003年完成談判,預計在10年逐步達到零關稅的標準。
目前,三個國家間在農業產品以外的關稅壁壘已經消除,但在農業貿易部份,加拿大對美墨兩國的糖、乳製品及家禽類的農畜產品的進口仍採取關稅配額等方式加以限制,美國與墨西哥兩國間則逐步消除所有品項的貿易障礙。
在非關稅貿易障礙部份,NAFTA要求三國間的邊界開放,並建立貨品運輸的交通基礎建設,此外在食品與貨品的檢驗標準部份,NAFTA要求三國採取同一標準(三國國內法規中的最高標準),以消除技術性的貿易障礙,並且加速海關的檢驗流程。
保障市場公平競爭方面,NAFTA訂有智慧財產權的規範與第11章投資者對地主國爭端解決機制(ISDS)。NAFTA並訂有兩個補充的協定,分別規範三國應遵循的勞工保障標準與環境保護標準,並設立專門的委員會監督各國政府是否有違反法規的情事。
2017年川普上任美國總統後,多次批評包括NAFTA等美國參與的自由貿易協議。川普的基本論述是,過去的自由貿易談判結果造成美國製造業衰退,產業工人失業,損害了一般大眾的利益。2017年8月美國重啟NAFTA的談判,在2018年9月底完成談判,並將協議改名為USMCA。新的談判結果包括要求免關稅的汽車,其30%零件製造工人的薪資不得低於每小時16美元、新增智慧財產權章節等。
爭端處理機制部分,USMCA保留了NAFTA中的第19章(針對反傾銷與反補貼的懲罰性關稅爭端處理)與第20章(國對國爭端處理)。但第11章(投資人對地主國爭端處理)ISDS部分,雖然過去NAFTA期間,美國企業是ISDS最大得利者,加拿大與墨西哥政府則是深受其害,但在談判期間,美國政府也表達出對ISDS的顧慮,最後美加之間取消ISDS機制,美墨間則限縮ISDS機制的使用範圍。
條目編輯:林靖豪
2018年10月12日補充:王子豪
參考資料:
- 維基百科〈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 NAFTA秘書處〈NAFTA全文〉
- Inc.com〈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 Global Affairs Canada〈Summary of Multilateral Agreements Between Canada, Mexico and the United States〉
- Global Affairs Canada〈Tariff Elimination〉
- ECLAC Washington Office〈NAFTA Implementation in Canada: The First Three Years〉
- 2015/04/06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 2014/02 The Canadian Council of Chief Executives〈Canada’s trade with Mexico: Where we’ve been, where we’re going and why it mat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