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12,美國被劃為狂牛症疫區,台禁美牛。
- 2005/04,以「30個月齡以下小牛,且不帶骨肉塊」為條件解禁。
- 2006/10,衛生署將萊克多巴胺列禁藥。
- 2007/08,向WTO預告以容許量的方式,解禁萊克多巴胺,8月引發豬農抗議,遂未解禁,美方停止TIFA會談。
- 2009/10,台美美牛輸台議定書,開放30月齡小牛較高風險之絞肉等輸台,再引發抗議。
- 2010/01,立院通過《食管法》修正,明文禁止狂牛症疫區高風險牛肉進口。
- 2011年初,美牛因萊克多巴胺遭下架,美方再度停止原本要召開的TIFA會談。
- 2012年初,政府打算再開放瘦肉精美牛,3月,宣示「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16字原則。
- 2012上半年,在社會輿論壓力下,在野黨提案修《食管法》明文禁瘦肉精,行政院同時提出草案,允許衛生署訂定瘦肉精容許標準。
- 行政院搶先提出草案,給予美方機會,壓迫國際法典委員會(Codex)於7月初,表決通過瘦肉精容許量。
- 7月25日,行政院定瘦肉精開放容許量的版本闖關通過。
- 2013/03/11,台美TIFA再停止六年之後,終於復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