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改革方案」是陳水扁擔任總統任內所提出的18%改革方案。
2006年以前,軍公教退休後能領多少18%利息,視存入多少本金而定,可存入本金額度有上限,要看該員的舊制年資、本俸。但軍公教退休人員所得替代率動輒破百,正常所得替代率不應這麼高,2005年,扁政府推出「95年改革方案」,就是架設屋頂,要設定所得替代率的上限為90%。
當時的改革方案希望扣掉一些18%產生的利息,來使所得替代率下降,當時產生了公式如下:
【公式】
在未更動優惠存款18%利率,並訂定所得替代率上限狀況下,降低能存入的本金,才能達到降低每月所能領取的18%利息。 由於公務人員的薪水結構,有本俸、加給、獎金等等不同名目,因此「在職所得」這個分母要包含什麼,成了當時爭議和角力的重點。
【杯子圖示】
當在職所得越高,圖中退休所得的杯子也會長高,在存入本金有限的情況下,杯子越高,18%,優存越不容易滿出來。 最後考試院院會最後通過的是分母與分子項目最多的方案,同時,年資滿25年者,所得替代率上限為85%,之後每增加一年即多1%,最高上限為95%。
這次改革最後被批評為「肥高官瘦小吏」,職等高、主管級的公務員,本俸本來就較多,在職所得又納入更多只有他們才有的加給,分母越大,他們的退休所得就越高,相對18%利息被砍掉的幅度越小,但沒有主管加給的中低階公務員卻是被砍最兇的,且所得替代率僅是相對的比例,仍然有許多人沒超過所得替代率上限,什麼也不用刪減。
【不同職等被刪減的金額表】
當時立法院泛藍多數,以凍結考試院與銓敘部的預算阻止「95方案」實施,但銓敘部堅持如期於2006年2月實施,但18%爭議並未終結,2008年馬英九上任之後,又推出了「99年改革方案」、「100年改革方案」。
95年的改革確立了制定「所得替代率上限」的這個基調,所得替代率僅是相對的數字,制定了固定的上限,於是「退休所得」與「在職所得」的定義就變得很重要,以往魔鬼都藏在這些分子、分母的細節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