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台東縣、鄰三仙台的「滿地富遊樂區」是逾二十年的老舊開發案,開發單位目前最大的關卡,是需要經內政部營建署「海岸管理審議會」通過海岸利用許可。有不少的海審會委員,似對滿地富開發案抱有疑慮;但也有委員認為,海審會權責有限,支持、反對雙方都不應對海審會抱太大的期待。
在8月4日的專案小組審查會上,委員們指出在景觀、環境監測等問題上,開發單位的說明不夠具體、或缺乏數據,讓討論難以聚焦、「沒有說服力」。更有委員直言「看到開發單位今天的簡報,我對你們很沒信心」、「現勘遲到」,對滿地富的態度與執行能力有疑慮。但對於反對方希望海審會駁回此案,也有不只一位委員,表達對海審會權責的疑慮,有委員直言,不應對海審會的角色與權責,抱錯誤的過大期待。
海審會能做什麼?能駁回開發案嗎?
營建署官員解釋,海審會屬於諮詢性質,並沒有賦予海審會「駁回」的權力,但海審會可以作出很多「建議」、「開出很多菜單」,開發單位要在一定的期限內回應,如果開發單位無法在一定期限內回應,行政單位才能作出「駁回」等行政處分。
雖然海審會沒有直接的「駁回」權力,但營建署表示,海審會可以開出很多條件,開發單位有可能評估後,覺得沒有經濟效益,就自行「撒回」。過去也有情況是,在審查期間,面對一些難以達到的條件,開發單位就大幅調整開發範圍,達到退縮迴避掉敏感區域的效果註釋。
但如果開發單位都有在時限內補件,卻一直達不到委員的要求,會怎麼樣呢?營建署表示,海審會也只能跟著一直跑。
我們查閱海審會歷次會議紀錄,在2017年的第8次大會,海審會曾對一起案件作出「不予許可」的決議註釋。不過營建署說明,該案有特殊性,是發生了明顯違規的情況。
「臺中市大安區風力發電廠設置第73、74號風機」案,在2017年的海岸管理審議會第8次會議上,作出「本案不予許可」的決議。
雖然營建署官員強調,委員的意見都會列入會議紀錄,行政部門的處分也都會以此作為依據。但綜觀海審會歷史,除了一次「明顯違規」的案件以外,現實中,過去並未有因「時限內未補件、導致案件被駁回」、或「開發單位知難而退」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