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國土計畫法》2015年通過,現行規範非都市土地的《區域計畫法》,在國土計劃正式上路後,將不再適用。目前進度來到了第二階段,地方縣市依中央訂定的原則,劃設各地功能分區圖草案並公展,預計要在2025年正式上路註釋。2022年底,各縣市啟動國土計畫功能分區草案公聽會,蒐集地方意見後再進行審議,新北市在1月13號結束最後兩場地方公聽會,遭遇反彈後,表示將暫緩送審。
《國土計畫法》於2015年通過後,2018年4月30號,通過〈全國國土計畫〉,原本法定2020/4/30,個先是需完成「縣市國土計畫」,但因期限前無法完成,延長至2021年4月30日完成,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第2項,縣市國土計畫完成後四年內,(縣市)應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各縣市國土計畫)。
新北市各地公聽會中,三峽、平溪、石碇等地方農會均表達抗議參考參考 ,指出被劃進管制最嚴的國土保育區第一類,擔心將限縮產業發展。爭議在於,依《國土計畫法》23條授權訂定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使用情形表〉草案,當中明列75項設施在不同分類的土地分區可容許使用的情況,農民憂心的是排序第10個項目「農作產銷設施」部分,〈土管規則〉草案目前規範「國保一」分區內禁止設置加工設施、集運設施、製儲銷設施等,三峽農會擔心,三峽山區產茶、竹筍等,未來恐怕要運到山下加工。
新北市地政局1月7號發新聞稿指出,新北市「國保一」土地僅佔全國「國保一」總面積的1.7%,顯見不只新北市面臨此問題,更是全國性問題,民眾對〈土管規則〉草案不信任,認為儘管中央強調不影響既有權益,但難保立法過程將有更多限縮,新北市府無法為其片面說法背書,在內政部未能明確訂定管制規則前,將暫緩後續提送的審議程序。內政部營建署也連發新聞稿澄清參考參考參考,會尊重地方特性並給予適度彈性,鼓勵各地方政府,依據各地區之真實使用及未來發展考量,儘量提出因地制宜的需求。
營建署綜合規畫組組長蘇崇哲表示,所謂「因地制宜」的意思是指,地方政府可依實際需求對〈土管規則〉進行修正,但也需要經中央審核,目前有苗栗、雲林及澎湖提出另訂〈土管規則〉的需求;至於現在地方公告的功能分區還能不能修改?蘇崇哲說明,土地功能劃設採二級二審,若認為有需要變更可提出說明,經地方、中央國土計畫審議會同意通過後,才能將現有功能分區進行變更。
蘇崇哲也說,這次的地方說明會是一個溝通的機會,很多民眾對劃設分區有意見,但實質影響的是〈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目前〈土管規則〉仍是草案,各地意見都會作為〈土管規則〉修訂的參考,現正與農委會討論如何修訂才能更完善,會往「農產合一」的方向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