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不要搶我家園!」高雄林園居民因捷運聯合開發的區段徵收案,自組自救會北上行政院陳情,居民一拿起麥克風就哭到腳軟,情緒激動久久不能平復…
「高雄捷運小港林園線綜合規劃案」今年(2022)9月通過行政院核定,全長約11.59公里,共設置7座車站,沿線行經臨海工業區、林園工業區、新材料循環經濟產業園區,三個國家級產業園區參考,高雄市政府擬結合 TOD(大眾運輸導向)發展策略,將 RL4、RL5、RL6 三處捷運場站半徑800公尺範圍的農業區納入檢討,計畫將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以住宅區規劃為原則。居民指出,本次捷運局所需站體面積僅需1.11公頃,但徵收總面積171.71公頃,質疑是不當徵收。
(圖片來源:公展簡報)
林園居民林家弘帶著妻子跟小孩一家三口北上抗議,他說,一句美化環境就要把我們的地割走,說明會上反應意見,但政府從頭到尾沒有要檢討的意思,區段徵收後要抽籤選地,但土地變小、地段也不一定好,「地是我們買的,不是給你們拿去玩遊戲的」,另外居民也提到,當地有些違建問題,很多居民不敢發聲,不過草案剛出來就已經收到違建拆遷通知。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到場聲援,提到民進黨在野時,為苗栗大埔案反對國民黨徵收土地造成迫遷問題嚴重,多位民進黨時任立委曾提廢除區段徵收的連署書,徐世榮指出,提案人就是現任的高雄市長陳其邁,怒批陳執政後立場完全改變,開始侵害壓榨人民。
高雄市都發局回應新聞稿,依照國家法令,農業區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必須以區段徵收辦理開發註釋,本次變更範圍私有地主有1,719人,不同意區段徵收的陳情人有147人,也強調,尊重民意,「不同意的人,不會強行納入區徵」。
1990年,內政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得到「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的結論。
它的背景是1980到1990年代,房地產飆漲、土地變更需求增加,因為缺乏在整體開發的時候,共同負擔公共設施用地的政策工具,導致地價上漲的利益,都歸屬於歸於土地所有權人,引起土地炒作、不公不義的批評。
1992年7月28號,內政部發佈〈台81内字第26274號函〉,指示「因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應辦理區段徵收」,希望「落實促進地盡其利及地利共享之土地政策目標」。
不過到了2002年,行政院認為前述函釋有修正必要,所以訂出八點例外情形,不再強調「應採區段徵收方式」,在符合例外情形,「准予授權由都市計畫核定機關都市計畫委員會,依法定程序審定其適當之開發方式,免再個案層層請示…」,「應採區段徵收方式」態度變為「以區段徵收為原則」(參考2002/12/6〈院台內字第0910061625號函〉)。
2020年,監察院在〈109內正0001〉的糾正案文中,對這個過程有所描述,並且認為:「內容與相關法律條文既不相同,又無法律明確授權,不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亦背離《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徵收應為政府取得建設用地最後不得已手段之法理,而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高雄市都發局科長唐一凡表示,目前程序是都市計畫變更草案剛出來,公開展覽讓民眾知道計畫內容,後續還需要通過地方、中央都委會及土地徵收等程序,至於「不強行納入區徵」實務上會怎麼做?唐一凡表示,個別剔除或縮小計畫範圍都是有可能的做法,會讓不同意的地主排除在區徵範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