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碧薇/圖:南山人壽官網截圖
4月13號,南山人壽企業工會指出,南山人壽片面違反約定,造成保戶權益受損,工會已接獲約300人投訴,要求金管出面解決,堅守保戶的公平與誠信原則。
南山人壽在1998年推出新版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住院醫療保險附約(新 HS)」,與原本的「住院醫療補償保險附約(舊 HS)」最大差別在於最高續保年齡從65歲延長到75歲,以及重新計次理賠天數從原本90天縮短到14天。
2005年,南山人壽原本規範原則移轉、不同意者才需回覆,不過,2007年時修正,要保戶同意才會續保,2017年停止新舊更換,並於2020年停售新 HS。目前舊 HS 保戶無法轉移到新 HS,而最新版住院醫療險的「南山人壽實踐幸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HS),價差是原本舊 HS 的3至4倍。工會已接獲約300人的投訴有權益受損的問題。
工會常務理事簡承瀚舉癌症治療來說,假設進行一次標靶治療要五萬元,兩週後再做一次的話,新 HS 保戶可獲得理賠,舊 HS 保戶則不能,要等到出院後的90天;工會說明,舊 HS 只有一個優點,就是沒有健保給付的住院理賠較新 HS 高。個案陳小姐也說明,1995年買了舊 HS,但在2021年得了癌症進行治療,後續要做放射治療時才發現沒辦法理賠,質疑當初明明可以舊換新,但為何被排除在外。
工會向公司反映問題,但得到回應皆為該商品已經停售,難辦理更換等,或者均被要求以個案處理,只能協助當事人向金管會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但工會強調,新 HS 概念為舊 HS 的延續條款,就像是配備升級,且兩者的給付相差不大,保費也差不多,商品停售與舊HS保戶權益並無關聯,且公司一開始規範為原則移轉,兩年後變更為需同意再續保,更在新HS停售後撒手不管,違法公平待客原則與誠信原則。
工會表示,受影響者絕對不只300人,甚至許多保戶往往要等到發生事情或被通知保障停止時才發現問題,但權益已立即受損,希望金管會能夠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