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勞動部研擬「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今(2/17)提報行政院核定,規劃在台工作滿六年的移工、達一定薪資門檻,經雇主申請可轉為中階技術人力,再接續工作滿5年可申請永久居留,勞動部擬修訂3個行政命令,最快4月底上路,另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截至去年(2021)12月底滿6年的移工人數約有20.6萬人,其中產業類12.2萬、社福類8.4萬。
適用產業類別有製造、營造、海洋漁撈、農業部分限定外展及農糧、機構及家庭看護工,或其他經部會指定的國家重點產業。有關留用資格,產業類移工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3萬元,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及擇一取得專業證照、訓練課程、實作認定三種技術條件,達3.5萬以上擇不須技術條件;社福類部分,機構看護工每月經常性薪資達2.9萬、家庭類看護工每月總薪資達2.4萬元,通過我國語文能力及完成20小時教育訓練課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說,薪資水準訂定是依據職業類別平均薪資調查結果,以經常性平均薪資加上就業安定費,由於國內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年擴大,而日本、新加坡等也積極延攬外國中階技術人才,希望藉此提高台灣中階技術移工薪資的競爭力。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法源依據《就業服務法》46條第1項第11款規範,「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蔡孟良表示,11款基本上是授權由勞動部未來專案核定,而配套有三個相關命令,包括〈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外國人工作資格審查標準〉、〈轉換準則〉,蔡孟良說,未來法規一旦修訂之後,所有移工只要符合要件,再經過雇主依法申請就可以轉由第11款的規定來做後續的轉銜聘用。
不過,政策也規範產業類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得超過移工核配比率的25%,而雇主申請移工、中階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也不得超過總員工50%;此外,勞動部也規劃副學士僑外生,也就是來台念四技二專的僑生,也可以在畢業之後留台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教育部跟僑委會擬擴大辦理副學士橋外生專班,目標在2030年達到資深移工中階人才8萬人、僑外生8萬人。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台灣因應經濟需要開放移工進來共同推動台灣建設已長達30年,移工在台灣已經近70萬人,而因應台商回留擴建廠辦等,需要大量的生產力。蘇貞昌肯定移工投入我國國人不願意從事的工作,並表示感謝,但認為這些移工來台工作由國家、企業、雇主培育而來,受到在台年數限制,目前產業類移工最長12年、家庭類最長14年,變成幫其他國家訓練中階移工人才,非常不划算,期望透過政策將人才留下來,為台灣建設、國家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