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王子豪
1月19號,曾拍攝過反馬頭山廢棄物掩埋場紀綠片《家鄉保衛戰》的導演黃淑梅來到苗栗造橋,想拍攝坤輿廢棄物處理場的影像。在立委陳椒華的協調下,坤輿同意放行立委、導演、攝影師三人走進路口大門。旁邊一名記者,也想一起進去看看,卻被坤輿以「只同意立委帶兩人」為由阻擋在外…
這是在場的地方居民、記者、警方習以為常的事情,也正是坤輿爭議中,一望即知的荒謬之處。
坤輿聲稱自己一切合法,而所謂「合法」的基礎,源自20年前通過的同意設置文件。在這份文件中,坤輿說自己的面積只有1.7985公頃,因此規避了環評、區委會等審查的門檻。這1.7985公頃,在整片小丘陵裡頭,若不往裡頭走,從台1線,是完全看不到這1.7985公頃任何一分一毫。
但一般人根本走不進去。從台1線通往坤輿的這條路,在台1線路口端,曾設有鐵捲門,剛拆沒多久、軌道還留著,軌道旁的石柱上掛著「坤輿公司」的招牌;鐵門口,現在隨時有數十名黑衣保全駐守;鐵門內,有一間鐵皮屋、和一間兩樓的水泥建物,坤輿人員上下班、保全休息、郵差送件簽收…都在這棟建物。
任何不知情的人一看,必然都會認為,鐵門、軌道內,就是坤輿公司的範圍;而坤輿事實上,也任意、獨佔的使用鐵門以內的範圍,並且是唯一的實質使用者;若有人白目一點想往裡頭走,過去會被鐵門擋著,現在則有保全立刻圍上來阻擋。
面對這些顯見的事實,坤輿說有鐵門的道路「可供公眾通行」,對辦公室等則以「我沒有用」、或「租來的」等反覆的說詞脫辯,堅稱只有最裡頭的那1.7958公頃是坤輿場的範圍。
站在台1線上,望向坤輿,舉目所及,都是坤輿的,又都不是坤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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