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今年(2021)8月,〈釋字807〉解釋條目,雇主不得使女性在夜間工作,違反性別平等,《勞基法》49條第1項即刻失效,使該條文附帶的「工會同意權」與「雇主提供安全必要措施」的兩項但書也隨之失效,勞團呼籲勞動部應盡速提出修法草案,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對於勞動部不肯表態保留「工會同意權」的問題不滿,今(12/17)再到民進黨部前召開記者會,呼籲盡快把勞權空窗期補起來。
以女性員工占大宗的家樂福工會理事長吳麗鳳表示,條文失效前資方就已違法連連,罰根本罰不怕,擔憂條文失效後,資方更不用擔心違法遭罰的問題。桃產總秘書李虹妏表示,已經過了四個月,勞動部一點推進都沒有,卻看到民進黨政府忙著為公投高喊「四個不同意」,但工會對於「夜間工作」、「延長工時」、「變形工時」等都「沒得不同意」,怒批民進黨對勞權議題態度消極。
桃產總秘書長邱宇弘表示,日前長榮資方在勞動部召開的座談會中放話,這次是討論夜間工作的工會同意權,未來有可能會往延長工時或變形工時的方向申請釋憲。邱宇弘也說,勞動部在這個月9號回應修法方向為,「尊重個別勞工意願,但工會及勞資會議仍有一定角色」報導,認為勞動部語帶保留,但對工會來說,就是很簡單的保留或不保留工會同意權的問題,對於勞動部不肯表態相當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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