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歐碧薇
《工廠管理輔導法》自去年(2020)3月公告實施至今一年半,地方政府收取的「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高達20億元卻不知去向。今天(10/14),地球公民基金會與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主管機關經濟部應認定,並函釋說明,將「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使用內容納入違章工廠的拆除,讓地方政府有執行拆除的依據。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依據〈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5條,農地違章工廠在申請納管後、用地變更前,依廠地面積每年要繳納給各地方政府2到10萬元的「納管輔導金」,根據他們的調查,全台有六個縣市收取的「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達上億元,合計加總高達20億元,不過收取後的運用卻不透明。
吳韋達說,向彰化縣政府索取資料,得到回覆僅引法條說明「用以支付未登記工廠的管理、輔導及周邊公共設施改善,並優先運用於廢(污)水處理及排放機制、空氣污染改善」,沒有更多具體細節,而以彰化縣來說,就收取了5億元的「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吳沅諭說,《工輔法》修正實施後,規定2016年5月20號後新增建農地違章工廠即報即拆,不過實際拆除,卻只有個位數報導。依據農委會農地資料盤查圖台,比對每年航照圖上農地工廠的增加面積,再除以最小可申請蓋農舍的面積0.25公頃,推估2017年到2020年,疑似增加2.2萬家農地違章工廠,而經濟部所認定的農地違章工廠,要進行現勘看確認工廠有沒有加工、生產的事實,2017年經濟部公告4.5萬家後,數據就沒有再對外更新,且現場稽查可能遇到有些工廠刻意將鐵皮拉下來、或暫停作業等方式規避稽查,因此難以認定。
地球公民基金會訴求,經濟部與地方政府除了必須以預算、決算形式公開「登記回饋金」、「納管輔導金」與「營運管理金」的去向,要求經濟部認定並函釋說明將部分納管輔導金運用在執行違章農地工廠的拆除上;另外在落實執行拆除上,要求經濟部應依《工輔法》第28條之3,啟動減撥相關補助款機制,落實地方政府執行,同時應成立專案小組,不讓經發單位與建管單位互踢皮球,落實《工輔法》執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