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子豪,圖:孫窮理
台灣家務移工與產業移工,分別受到25天(6/6到7/1)與37天(6/6到7/13)的禁止轉換僱主禁令。雖然禁令已解除,但台灣移工聯盟(MENT)今天(7/13)召開記者會,強調被侵害的權利若沒受到補償平反,就是不平等的持續。
希望職工中心翁倩文表示,沒有台灣的勞工因為疫情受到禁止轉換工作的限制,同時政府也沒有提出「防疫」與「禁止移工轉換雇主」間的科學性說明。而在祭出禁轉換的強制令的同時,卻不對減班、宿舍降載等情況作出強制措施,只是逼移工自行承擔失業的成本,壓迫弱勢的移工,換來漂亮的防疫成果。
MENT 提出兩項訴求,就這次的權利侵害,政府應對受這波措施影響的移工,自該移工受影響日起,發給一萬元之補償;於受影響日滿30日之次日,發給第二次一萬元之補償。長久來說,政府應盡速修訂《就業保險法》,讓所有移工都有加入就業保險的權利。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許淳淮強調,一萬元的補償,不是失業補償、也不是紓困,而是政府對已經造成的傷害,有彌補的義務。許淳淮表示,錯誤的政策會加深歧視,如果政府不對這次的措施進行檢討,台灣社會就會覺得移工是可以被予取予求的,雇主、政府有任何需求時,對移工的任何限制都沒關係。
翁倩文表示,長期來說,移工沒有就業保險,是應該被解決的政策結構性問題。《就業保險法》提供失業給付的保障,但把廠工、家務等移工排除在納保對象外。翁倩文說,即使沒有疫情,移工平時仍可能受到強迫解聘、惡意資遣等問題,轉換工作又受到《就業服務法》的限制。沒有就業保險的保障,沒有收入的時候,就只能借錢渡日、甚至被迫付高額的「買工費」。
據勞動部統計,截至2021年6月5日止,已核准轉換雇主、或待新雇主接續聘僱者計9,844人。許淳淮說,若加上「已申請轉出,但未被核准」及「協調會延期,勞資爭議無法處理,且雇主已不再支薪」的移工,這波措施估計影響上萬人;而這些移工多數還有家人要養,影響的是上萬個家庭。如果政府解除禁令就當沒事了,是對台灣高舉的人權、民主最大的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