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家瑋,圖:民團記者會截圖
經濟部於5月7日公告《工廠管理輔導法》子法《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預告期至6月7日。一旦正式公告,既有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後,就可進入就地合法的申請程序。今日(6/3),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等民團舉行線上記者會,指出《工輔法》修正後,新增建即報即拆、遷廠輔導都沒做到,政府唯一的就是就地合法、土地交易。民團要求重修工輔惡法,並將遷廠配套、公民訴訟等入法,才能根本的遏止農地違章工廠問題。
《工輔法》於2019年修正通過,在新修正的《工輔法》中,過去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低污染違章工廠,可辦理登記為「特定工廠」,若未辦理臨登、且2016年5月20日前既存的低污染違章工廠,也可透過「工廠改善計畫」,辦理登記為「特定工廠」。而當違章工廠取得特定工廠許可後,可申請將「農牧用地」變成「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就地合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沅諭表示,2019年《工輔法》修法,讓農地違章工廠可永久存在、土地還可以交易,而《特目辦法》的公告,代表國土破碎的噩夢要成真。他指出,經濟部讓工廠在變更地目後可任意買賣,但一旦土地可交易,就會造成農地炒作、農地流失,且原本符合A廠商的「改善計畫」, 交易後是否仍適用B廠商令人質疑。
至於有多少廠商可先申請「特登」,進而成為「合法工廠」?吳沅諭表示,目前經濟部公告違章工廠約4.5萬家,其中已取得「臨登」的有9千多家,但經濟部未載明這4.5萬家違章工廠中,到底有多少家是低污染、多少家為中高污染。目前經濟部規劃改善計畫提出時程至明年(2022)3月,家數至那時才會較明朗,但推估應該破萬。
至於2016年後的違章工廠,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蔡佳昇表示,修法後地球公民與 g0v 共同開發的「違章工廠回報系統」,一年來已檢舉308件新增違章工廠,但僅拆除8件。經濟部對此說法是,若廠商斷水斷電後就不是「工廠」,不屬《工輔法》管理,但這種說法不僅有違「新增建即報即拆」的承諾,也會讓《工輔法》28-1條,「新增建未登記工廠應即依法停止供水供電及拆除」,成為一隻紙老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