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孫窮理
《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今天下午5點零5分完成三讀。這個草案在今年(2021)3月25號送出行政院,一讀會付委後,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完成逐條審查在4月15號就完成審查,全案不需經黨團協商,排入今天的院會進行二三讀,在下午的程序中,將草案各念過一遍,沒有任何其他的發言或異議,快速通過。
職災保險過去屬於勞工保險的一部分,1979年《勞保條例》第2條修法,將「職業災害保險」與「普通事故保險」分開,職災保險的費率依照職業別風險分別計算,並全額由雇主負擔。不過,由於勞保沒有能適用全體受雇者,職災保險因此也無法涵蓋所有有職災風險者。
一直以來「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就一直是勞團的重要訴求,而在原本的行政院版中,將勞保所無法涵蓋的受雇於四人以下公司的勞工納入,之外,以自然人為雇主的臨時工、零工以「特別加保對象」的方式納入。
而在委員會審查時,將「將中央主關機關依法核發聘雇許可(第6條第1項第1款)」勞工納保,使得外籍看護工、幫傭得以納入;「其他有提供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第6條第3項)」以工代賑、受刑人作業員……等納入。至於如外送員等受雇身分不明的人,是否能依據第10條第1項,使得「實際從事勞動之人員」被納入,則在立法後,尚待觀察。
不過,在這次修法過程中,卻始終難以觸及「保費」問題,使得職災保險只能維持現有的0.21%費率,在保險範圍及給付都擴大,職災預防與重建體系加強的這些條件下,想要「花小錢、做大事」,最後是不是會讓職災保險的財務面臨困難,或者使得職災認定更加保守,使得應受保障的職災工人被排除在外,這也是值得擔憂的問題。
- 2021/4/23〈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今可望三讀 勞團肯定〉
- 2021/4/14〈職保法續審,工傷協會訴求職災醫療終身照顧〉
- 2021/4/7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家務移工與費率問題〉
- 2021/3/25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出政院 費率不調 勞團憂保障不足〉
http://www.eventsinfocus.org/sites/default/files/styles/medium/public/2021-04/175958682_1828303717346579_5016382519917855413_n.jpg?itok=MjWGEw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