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孫窮理
經過昨天(4/7)和今天(4/8)兩天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審議,目前還剩下48個條文有爭議,之後還會在委員會中續行討論,為了落實總統蔡英文「職災保險單獨立法」的承諾,行政院希望把「職保法」當作今年(2021)五一送給勞工的大禮。
到五一前,大概還有二十幾天,草案能不能來得及當大禮送出去?還要看各黨團的態度,在程序上,委員會可以在續行討論後,不進協商,直接送院會二讀,也可以進入黨團協商,迅速達成共識,送進院會,這樣都可能來得及。不過要當大禮用的東西,如果缺個零件、有一些瑕疵,好像也沒有很禮貌。
昨天和今天,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都發表聲明,對於草案中不足之處提出批判。
兩個團體都質疑草案未能將全體有受僱事實的勞工都納入,尤其是外籍家事勞工仍然被排除在外,除了強調家庭看護工應強制納保之外,TIWA 認為無工作許可之移工(所謂「逃跑外勞})也同樣面臨職災風險,因此提出因現行法規限制,而無法加保者,在發生職災時先給付、再調查與追繳保費,並且要建立「職災墊償機制」,避免勞工因發生職災,生活陷入困頓。
工傷協會要求必須立刻檢討保險費率,並且要有懲罰性費率的設計,也質疑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在審查時「一千多名申請案件中,給付率已達七成」的說法,認為職災勞工在工作權受威脅、通報制度未完善……等條件下,不會進入到那一千多個申請案件裡面,形成職業病的黑數。
此外,職業病的影響,長達受害勞工終身,屆齡退休或提前退出職場,或者如 RCA、潛水夫等案例,退休、退保後才才發病,或確立職業病身分,都無法獲得保障。此外,工傷協會也提出工人參與職業病鑑定,以及對企業主提出預防與重建要求的強制力等問題。
- 工傷協會的修法意見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的修法意見
- 2021/4/7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家務移工與費率問題〉
- 2021/3/25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出政院 費率不調 勞團憂保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