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林全今再度舉辦與社會團體對話座談,邀請媒體、運輸等五個行業就「七休一」政策表達意見,北市產總與參與座談的工會代表於座談會前舉辦記者會,要求落實「七休一」,不得以「裁量基準」逾越法律。(攝影:林靖豪)
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林靖豪報導
7月30日,行政院緊急「暫緩」8月1日起雇主違反「七休一」就要嚴格裁罰的政策,並要求勞動部10月1日前發布適用七休一的「裁量基準」。行政院今(8/19)舉辦第二場「行政院長林全與社會各領域團體座談對話」,邀請媒體業、屠宰業、台電、觀光旅遊業、運輸業等五個行業的勞資代表,就「七休一」的裁量基準表達意見。本次座談結束後,林全表示,開放特例仍有需要,七休一的裁量基準預計在八月底公告,預留約一個月的時間,讓社會各界可以繼續表達意見。
座談會上,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表示,新裁量基準的規劃方向是,唯有「因應公眾生活便利或特殊原因的短期任務」,使勞工有連續工作的必要時,才能調整例假。連續工作最多12天,且須經勞工同意,若勞工覺得身體不能負荷時,可隨時終止例假調整。依勞委會的說明,公眾便利例如交通事業在連假時的疏運,屠宰業在年節供應肉品等,特殊原因則例如工作地點偏遠、出國工作或在飛機、船艦等地點工作。
廖蕙芳說,改革不能一步到位,勞動部僅設計極少數特例的裁量基準,裁量基準也不會是針對行業別的開放;勞動部長郭芳煜則說,勞動部的裁量基準有五大保證,包括特例一定不會變成通例、使用通報或勞檢等配套讓特例不會被濫用或誤用、特例只存在於短暫期間、特例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以及特例必須顧及勞工的健康與安全。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新政府的政策方向是減少勞工的總工時,同時透過減少工時來增加勞工聘僱。就國營事業勞工沒有七休一、週休二日的狀況,政府有義務檢討,也樂見政府部門以增加人力的方式,解決因工時減少而造成人員短缺的問題。林全說,「七休一」與「十四天休二」就總工時來看並沒有差,但連續工作12天,對勞工來說太辛苦。不過林全也表示,他對於七休一特例的問題比較猶豫,沒有一種制度可以百分之百適用,某種程度上的例外,會讓政策比較有品質。
媒體業:記者在連續、高張力的工作中,如何能做出正確的報導?
媒體業的部份,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表示,以奧運採訪為例,公視只派一組人員採訪,其他國家至少兩組,顯示台灣資方在成本與勞工健康的考量中,考慮的只有成本。王燕杰也表示,反對用職業別作為裁量基準,否則未來媒體派出國的工作人員職稱全都會改為「記者」,鑽法律漏洞非常容易;壹傳媒企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表示,應人性的考量七休一政策,「記者在連續、高張力的工作中,如何能做出正確的報導?」鄭一平也表示,七休一不可開特例,否則資方一定會濫用,「若資方要勞工同意,哪個勞工敢說不?」
自由時報工會理事吳柏軒表示,週休二日已是一般人的工作型態,七休一是假議題,如何讓媒體業落實週休二日才是重點。吳伯軒也提到,媒體業不只記者,例如內勤、編輯人員長期處於日夜顛倒、高壓的工作環境,「他們能夠連續工作十二天嗎?」 他說,1986年內政部函釋使「不遵守七休一」的特例成為通案,未來不該再讓特例變成通案。
對於勞方的看法,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羅國俊表示,這次奧運,台灣總共只有20張採訪證,個別媒體大多分到四張,而攝影記者採訪證只有一張,沒辦法輪班,「如果許淑靜拿金牌剛好遇到記者七休一,這樣合理嗎?」 中華民國電視學會理事長趙善意則表示,七休一在執行上很困難,也會造成勞檢單位非常容易對資方提出質疑,期待政府給媒體一點點空間,不要讓媒體業在勞檢中動輒得咎。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則表示,媒體業有其特殊狀況,例如採訪證數量限制、總統專機座位數量限制等,且記者也會有自己的「記者魂」,在自己主跑的線上,沒有代班的空間。陳依玫認為七休一的問題應有空間讓勞資雙方協議,做假日挪移,例如長時間採訪回來給一個長假。
台電:目前五千名員工,值班都是12天才休息
台電部分,台電工會副理事長劉克鴻表示,台電目前有五千名員工,值班都是12天才休息,勞工長期超時工作,很多同仁有幾百個小時補休沒有補到,也沒有加班費。他說,工會的立場是七休一,並要求政府七休一不應排除台電勞工。
台電人資處副處長翁大峯則回應,台電員額受到預算、法規限制,行政院明年又要刪1%的員額,如果落實七休一,真的不知該如何排班。他說,如果台電要適用七休一,應給台電足夠的人力。就目前狀況而言,落實七休一會造成電廠大修的工期從30天變45天,電力供應會出問題。翁大峯認為,電廠大修、興建工程,應該都可以適用「公眾便利」的基準,給台電特殊的考量,如果按照七休一,台電要多聘1400多人,預算將增加十多億。
觀光旅遊與運輸
觀光旅遊業部分,觀光領隊協會副理事長張榮坤表示,歐洲團出團可能就要21天,不可能第七天說要下班,也不可能一團派兩個領隊,成本太高,資方乾脆就不要做這個生意。他說,全台目前有五萬張領隊證,但旺季只有一萬五千個工作機會,領隊協會的立場是要幫領隊多增加工作,希望政府將領隊納入特例。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高新富則表示,導遊目前究竟是僱用或承攬都還沒釐清,很多導遊不適用勞基法,長期在低薪高工時的狀況下工作,希望政府先將導遊納入勞基法,再談七休一。
運輸業部分,台鐵工會理事長謝勝明表示,台鐵目前人力嚴重不足,員工長期處於過勞狀態,請院長好好了解台鐵到底缺少多少人;欣欣客運工會理事長高令國表示,贊成週休二日,排班要順利一定要增加人力,若短時間人力沒有到位,要有配套措施,請交通局公運處在排定班次時與客運業者配合。不過高令國也認為七休一恐造成排班沒有彈性;高鐵工會理事長黃昱凱表示,交通運輸業的安全不能打折,勞工健康是安全保證,人力能否因應是最重要主因,七休一不是不可行,高鐵在年初工會抗爭後就逐步增加了休假、縮短工時。
對於勞方看法,台鐵局副局長鹿潔身表示,公部門的人力進用受到法規的限制,但台鐵局也贊成適度補充人力;公車客運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博文強烈反對客運業適用七休一,他說,希望不要用時段,而是用業別作為七休一適用的裁量基準,並主張以彈性休假取代七休一;台灣高鐵董事長劉維琪則支持七休一,並表示願意在這個原則下繼續與工會協商。
林全:開放特例仍有需要
對於勞資雙方在座談會上的爭論,林全認為,開放特例目前看來仍有需要,例如奧運採訪證限制的問題,需要透過特例解決;運輸業方面,若只為了過年過節等特殊時段,要求資方去僱用更多人,不是很有道理;觀光旅遊業部分,林全認為需要考量一個團出國時間會超過12天,中間換領隊也有點奇怪,可能要做特例處理。
不過,勞團並不認同林全的看法,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表示,奧運、總統出訪等情況,可在限定人員、時間的情況下,適用《勞基法》84-1調的責任制,其他需要調整例假的情形,也有《勞基法》第30-1條的變形工時可用,或以《勞基法》第40條給予勞工補休,跟根本無需調整七休一;民視工會理事長鄭雅慧表示,為什麼現有《勞基法》就可以解決的問題,還要透過七休一的裁量基準處理,她要求政府對於特殊狀況處理應回歸《勞基法》。
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說明七休一裁量基準規劃方向。(圖片截自行政院網路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