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編輯小組、特約記者林靖豪整理報導
南鐵東移案的抗爭,是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引發的土地徵收爭議,台南鐵路地下化的計畫自1991年由台灣省政府交通處開始研擬,後由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繼續研擬,期間省府、交通部曾提出多個地下化的計畫版本(1993、1995、2007、2009年等),就土地徵收的爭議而言,各版本間主要的差異在於鐵路地下化所需的土地採用「徵收」或「徵用」的手段,以及所需徵收、徵用土地的面積。
2009年9月,行政院核定通過台南鐵路地下化的「東移案」,即在原鐵路的東側施作鐵路地下化工程,此方案需徵收鐵路東側407戶的民宅與土地,影響人數估計超過千人,而土地徵收後,地下鐵路上方之土地,台南市政府目前預計作為公園道使用。
2013年2月7日,應對南鐵東移的抗議聲浪,台南市政府於成大舉行「技術論壇」,自救會提出「臨時軌」方案,主張地下化工程,採取「徵用」而非「徵收」的手段(攝影:孫窮理)。
南鐵東移爭議過程
行政院核定後,本案進入都市計畫審查的階段,2012年8月,台南市政府舉辦都市計劃公開說明會,沿線居民才知道自己的房子要被徵收,因此成立自救會。因應東移案引發的爭議,2013年2月,台南市政府舉辦工程技術論壇,自救會引用1995、2007年省府與鐵工局的方案,提出以徵用取代徵收的「臨時軌方案」, 但南市府仍堅持採用東移方案,持續進行都市計劃審查程序;2015年5月,在反對方持續抗爭的情形下,台南市政府完成都市計劃的審查,將本案送到內政部都委會。
內政部都委會經過三次的專案小組會議後,於2016年6月14日將本案送進都委會大會審查,但主席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裁示本案再開擴大專案會議;7月26日,本案再度闖關都委會大會,不過在反方的質疑下,仍未過關;8月9日,本案將第三度闖關大會,一旦大會通過,土地徵收程序就可開始啟動。
關鍵爭議:「東移方案」VS「臨時軌方案」
目前在都委會上,本案最主要的爭議在於「東移方案」與「臨時軌方案」在工程可行性、土地徵收的公益性與必要性的比較。台南市政府與鐵工局認為「臨時軌方案」將延長本案施工期程與增加施工經費,且需擴大拆遷範圍,並認為「臨時軌方案」於施工期間架設之臨時軌,將影響台南市交通達7年以上。南市府與鐵工局也認為,「臨時軌方案」由於地下化工程可施作的空間較小,將造成地下結構的厚度縮減,以及地下連續壁與用地邊界的距離減少,影響施工的安全性。
自救會方面則引用省府與交通部在1995年、2007年提出的台南鐵路地下化計畫,指出政府過去研擬的「臨時軌方案」的土地徵收與建物拆除面積都比「東移方案」要來得少很多,並不需擴大拆遷範圍,且因為不需大面積徵收,在工期(含徵收程序)與施工經費上甚至比「東移方案」來的少。在交通影響方面,自救會則到現場進行勘查,並認為臨時軌方案對目前交通影響不大。在安全性部分,自救會方面則指「臨時軌方案」在地下結構的厚度、地下連續壁及用地邊界的距離上,符合台北捷運等其他工程的施工經驗,並認為是鐵工局拿出來的標準有問題。
在雙方工程方案爭議難取得共識的情形下,自救會也提出本案召開「行政聽証」的訴求,要求在爭議釐清前,本案暫緩送到都委會大會表決,不過內政部至目前為止並未對「行政聽証」的訴求做出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