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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紅樹林抵碳排 是個好主意?

文:王子豪、孫窮理

「紅樹林」是海茄苳、水筆子…等高耐鹽性海岸植物的統稱,1980年代,淡水竹圍紅樹林,曾是台灣環境運動代表性議題;1990年代,中央鼓勵西海岸的地方栽植,然而近年卻有愈來愈多學者與民間團體注意到,紅樹林帶來的環境威脅;而在政府「淨零」進度的壓力下,「紅樹林植林」可能被當作撿排抵減、交易的方法,引發爭議。

談到紅樹林造成的生態危機,荒野保護協會雲林分會會長廖梅雅說,早年政府在彰化海岸栽種海茄苳固沙,但之後隨著東北季風,蔓延到濁水溪以南的雲林;他說,濁水溪南堤原本是泥灘地,有其既有的生態系;像台灣特有種「台灣旱招潮」蟹,學者估計,全國8、9成的族群數量生存在此,但海茄苳生長成林後,會改變土質,讓招潮蟹難以挖洞;連帶以泥灘地小動物為食的鳥類也就會減少,影響到整個生態系。

廖梅雅說,這兩年,他們平均大概每個月都會來疏伐註釋一次,海茄苳在這裡大概1年就會有繁殖力,5年後就會成林,改變土質、甚至造成溼地陸化的效果;只要彰化的紅樹林問題不解決,雲林的紅樹林問題也無法根除;而紅樹林固沙、陸化的效果,在一些地區也出現河道縮減、不易排水的問題。

近年,地方政府也投入紅樹林的伐疏整治工作,如新竹市政府在香山溼地

作為強勢的外來物種,紅樹林具有保護海岸的作用,但這也剛好是它破壞原有生態系的原因,「保育」或「伐疏」必須因地制宜,不能一概而論,不過這兩年,種植紅樹林,有了另外的原因;2023年,政府設定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但是,此前《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2020年減排目標無法達成,2021年卻設定了更大的目標,但到了2022年,排放量甚至不減反增註釋

  • 2015年,《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立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要擬定每五年檢討一次的「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其中推動方案應包括階段管制目標、推動期程、推動策略、預期效益及管考機制等項目。
  • 2018/1 行政院核定「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2016-2020)」;訂出到2020年,降為較200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2%(也就是260.717 MtCO2e);實際上,202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263.226MtCO2e,減少1.88%
  • 2021/9 行政院核定「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2020-2025)」;訂出到2025年,降為較2005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10%(241.011 MtCO2e)。
  • 但是到2022年,反而升高到264,133MtCO2e,從原本減少1.88%,倒退為減少1.77%(〈2024國家溫室氣體清冊報告〉p2-1,清冊

2023年1月,《溫減法》大修,改名《氣候變遷因應法》,10月〈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上路,企業或者政府機關可以從環境部審定的「溫室氣體減量方法」提出「自願減量專案」,減下來的碳排額度,就可以作為溫室氣體抵減或交易之用,今(2024)年4月,農業部和海委會,就向環境部送審了一份由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幸助作為主要作者的「紅樹林植林」的減量方法草案註釋

據學者計算,全台現有紅樹林碳匯能力大約每年2萬6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相對於台灣每年2億9千7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排,實在是杯水車薪,何況紅樹林植林的爭議性高,學者建議,應該優先選擇既有紅樹林地區、要控制栽植的密度,而且如果因為污染等人為擾動,將使較二氧化碳更為嚴重的溫室氣體甲烷的排放量大增,也有學者擔心,目前海岸多屬公有土地,一旦以出租等方式,提供企業執行減量專案,將大開海岸私有化之門註釋

「紅樹林造林」必須有經過嚴謹評估的細緻過程,但是在「淨零目標」和碳抵減、交易的邏輯下,讓人擔心會如何運作?在今年7月,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就召開記者會,反對以「紅樹林植林」作為「減量方法」,並認為此舉,將使「光電競逐自然、損及氣候人權的劣跡」重演。目前在爭議下,草案已暫被擱置

內相關討論參閱:2024/5/1 SMC資料庫〈「紅樹林與海草床減碳方法學」專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