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號(週三),要審「最低工資」。
今年(2024)是《最低工資法》施行,「基本工資」成為歷史,原本應該是具有格外不同意義的,不過在立法,和這段時間來,行政部門的運作,使整個制度,與過去的差異越來越小,「立法」讓人覺得蠻無感的。
在今年審查前,我們就想從「沒有改變」這件事,來談談涉及「最低工資」的一些核心問題。
今年的「最低工資」一定不能「調降」,這是《最低工資法》第15條第2項明文規定,第一次公佈的最低工資,不能低於最後一次的基本工資,今年GDP和物價同步增長、明年軍公教也要調薪3%,資方代表對調漲沒有意見。
最後一次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是在2015,國民黨執政的最後一年,也就是說,繼蔡英文8年之後,加上賴清德的第1年,「連9漲」應當不成問題。
至於調幅,主計總處預測今年經濟成長率(GDP)3.94%、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2.07%,過去有一個講法,是「物價上漲全反映、經濟成長一半一半」,也就是「CPI+GDP/2」,算出來是4.04%,大概是28,580元。
這個數字,剛好也落在今年6月流出的「研究小組」的「月薪28,500到28,600元;調幅3.8%到4.2%之間」建議區間裡;雖然勞動部所極力否認了這個建議的存在。
以上,一個是用「公式」來算,一個是依據「專業意見」;不過,可能更接近事實,以及社會認知的,恐怕還是最低工資,是勞動部,或更後面高層的「政治決定」;否則,無論最低工資是用「公式計算、專業意見」,或者單純是勞資雙方代表「喊價、協商」出來的,那「連8漲」、「連9漲」,做決定的又不是執政者,也沒有什麼可以當作執政成績的價值。
接下來,我們會從過去大半年發生,和「最低工資審議」有關的事情,來談談關於「專業」、「協商」和「政治決定」的三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