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移工希望移民署恢復居留身份。(攝影:梁家瑋)
今日(2/22)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至移民署前召開記者會,指出他們在過去一年接獲三起「居留逾期移工」的申訴個案,都是仲介、雇主的疏失,逾期未幫移工申請居留展延,卻使得移工將被迫離開台灣。TIWA表示,三案都不是移工的錯,移民署不該強制移工出境,應審酌個案特殊情形,予以恢復居留身份。但移民署只回應表示,外國人有注意自身居留效期義務;如有損害,可向仲介、雇主等受託人求償。
移工阿喜是2019年11月從高雄轉換至台北新雇主處,轉換前已將相關文件交給仲介辦理居留證,轉換後,阿喜持續提醒仲介要辦理新居留證,但直到去年(2020)6月,仲介才跟他坦承因逾期太久,已無法辦理居留展延。
阿喜說,過程中他每月都向仲介要新居留證,仲介一直承諾、保證會辦,卻在某天告知已無法辦理、他必須被遣返印尼。阿喜說,他不想回印尼,在COVID-19疫情下他很難再來台灣,且家人仍須他支付每天開銷,他是來台工作,不是來找麻煩,且該做的他都做了,為何明明是仲介疏忽,最後卻是他遭殃?
移工亞弟則是2019年12月轉換新雇主後,由新雇主辦理臨時居留證,臨時居留證快到期前,亞弟持續提醒雇主辦理居留展延,但雇主未有動作,直到去年9月,雇主說居留已逾期太久無法辦理,他也不能再工作了。亞弟說,之前他一次又一次提醒雇主,雇主都跟他說再等等,沒想到忽然就沒工作了,他請求台灣政府讓他回復居留,他的家人需要他在台的薪水,他沒有製造問題、沒有違反法律,只是想在台工作。
移工阿娣於2019年10月至新雇主處工作,將證件交給仲介辦理居留展延,但仲介沒有辦理,直到今年(2021)1月,仲介才坦承他的居留證已無法再辦理。阿娣說,他每月都向仲介詢問,但仲介卻只要他等,仲介一再的承諾,最後卻變成他必須被遣返回印尼,他不想回去,因為他已是家裡的經濟支柱。
TIWA指出,他們之前已針對移工個案向移民署陳情,但移民署僅回覆,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1條規定,須於逾期未滿30日內重新申請居留,但個案已超過此期限。TIWA痛批,此項規定未考慮藍領移工在台處境,僅僅已「三十日」作為分界,完全不考慮移工逾期原因為何,這已不僅是當前三人的問題,過去不知已有多少移工,也因雇主或仲介的疏失,遭移民署勒令遣返。
TIWA表示,近年移民署已開辦一站式「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台」,給予申辦「就業金卡」的外國人,只需臨櫃一次就可辦好所有業務,但藍領移工卻未有類似服務,政府應針對藍領移工也設置一站式服務,在服務未建立前,若再有「不可歸責移工」之逾期居留情形,應審酌個案狀況,予以回復居留。
移民署回應表示,外國人本有應注意自身居留效期之義務,如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才有不可歸責情形。外國人居留延期除由本人申請外,亦可委託他人或移民業務機構代辦,不能因為受託人未辦妥而要求免責,仍應注意受託人有無辦妥,如有損害可向受託人求償。目前本案3名移工均已逾期居留300餘天,也分別向仲介、雇主提出求償,並已由地方勞政機關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