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王子豪報導
士林堰(來源:維基)
中水局去年對大安大甲的承諾,一開始就「好」到讓居民擔心有詐。〈水利設施搶水 中水局的承諾真能保障農民?〉
水利署中水局的「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計畫」,因有影響台中農民灌溉用水的疑慮而備受爭議,直到去年(2020)年底,中水局承諾大安溪上的士林堰,放水量不會低於「2.7cms(河川基流量)+ X(農業計畫用水量)」,才讓農民放心。殊不知,就在此案通過環評的當天(2020/12/23),中水局就發函,想更改「2.7cms(立方公尺/秒)」的部分,此案將在明日(1/28)環保署進行審查。
中水局的大安大甲計畫,將聯結大安溪與大甲溪的水源與淨水廠,增加供水能力,但水源的調度,有影響現況使用的疑慮,恐影響包括農民的灌溉用水、維持河川生態的基流水、下游的揚塵等。其中尤以台中后里地區的農民,因使用大安溪水灌溉,反對的最強烈。
大安溪上游建有士林堰,士林堰控制水源的分配,部分引流至鯉魚潭水庫,供應公共用水、與大甲溪聯合運用、以及一部分的農業用水,但另一部分的農業用水,則靠著士林堰的放流水灌溉。中水局強調不會影響既有使用現況,並在最後明確承諾,大安溪上的士林堰,放流水量將不低於「2.7cms(河川基流量)+ 農業計畫用水量」。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表示,過去台電的「鯉魚潭水庫發電計畫」的環評中,承諾了士林堰需要維持2.7cms的基流量,所以在大安大甲案中,這個「2.7cms」被當作一個定值;而「農業計畫用水量」是每年會不一樣的變數「X」,但有一定的計算原則,而且還會有農民參與的「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把關。
沒想到,去年(2020)12月23日,就在大安大甲計畫通過環評大會的同一天,中水局就發函給台電,以水情嚴峻為由,要台電向環保署申請變更:在「2.7cms」的承諾後加上例外情境「惟如遇枯旱為避免旱災災害加劇,於兼顧各標的用水需求原則下得依各級旱災應變會議決議調度辦理」,為自己剛承諾的士林堰放流量鬆綁破口。
許博任痛批中水局出爛招,操作的手法與時間點太過分。他表示,例如今年(2021)水情嚴峻,士林堰的放流量當然有討論的空間,但需要有更明確細緻的規則,如當士林堰的入流量低於一個數字時,要怎麼重新分配水的用途,但變更計畫卻是空白授權。他也指出,此案表示未來「各級旱災應變會議」可決定降低士林堰放流水量,但定義模糊,到底是誰可以決定這個會議、農民可不可以參與都不清楚。
環保署明天早上將進行士林堰基流量的變更審查,台中農民也將北上抗議,要求環保署不得通過此案,且先前的大安大甲環評,也應暫停核定程序,退回大會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