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事件記者梁家瑋報導
知本濕地。(攝影:梁家瑋)
卡大地布部落聲請停止執行及部落會議爭議,詳情可參考〈這篇報導〉
知本光電案於今年(2020)2月得到經濟部核發的籌設許可,卡大地布部落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11月30日北高行裁定出爐,在行政訴訟終結確定前此案停止執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表示,此案經濟部、得標廠商盛力公司仍能提抗告,但若未抗告或抗告失敗,相當於知本光電案終結,公司不可等好幾年待訴訟定讞。
北高行會裁定停止執行,主要來自於去年(2019)的部落會議爭議。去年6月,台東市公所代行召開部落會議,會議上投票通過「同意設光電案」,盛力之後才能向經濟部申請「盛力知本發電廠」的籌設許可。
但北高行指出,卡大地布部落在台東市公所代行召集的會議前,已於2018年2月召開過部落會議,決議辦理「不同意知本光電開發案」記者會,足以顯示部落反對此開發案;北高行表示,台東市公所代行召集部落會議作成的決議,有無效的可能性,以部落決議為基礎的籌設許可核發,適法性也有疑義,且本件為急迫情事,不停止執行,將對部落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
黃馨雯表示,此案的重要意義在於,這是第一件在未施工、本訴也尚未進行,聲請停止執行就成功的個案。她說,部落在經濟部核發許可後,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要求撤銷籌設許可並停止執行,停止執行部分很快遭駁回,部落遂向北高行聲請停止執行,而「撤銷籌設許可」部分的訴願,則是到一個月前才遭駁回,部落才剛提出訴訟。
雖然經濟部、盛力可再抗告,但黃馨雯指出,抗告不會停止裁定效力,目前廠商無法進行後續用地變更、施工許可申請,台東縣府與廠商契約明訂,盛力須於明年(2021)4月前通過用地變更,若抗告遭駁或最高行審理超過此死線,台東縣府都可與盛力解除契約,不用負賠償責任。黃馨雯說,若最高行確定停止執行,知本光電案等於結束,因為停止執行的執行期限是到本訴結束,這可能要拖好幾年,公司不可拖這麼久,還要承擔最後本訴敗訴的風險。